助人为乐,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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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坚持无偿献血、多年如一日照顾老人,两位广东好人,用不同的行动诠释了大爱的意义。虽然两人的事迹有所区别,但从两位好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同一种助人为乐的气质。





无偿献血的吴言东说,“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是人生中的一部分,能够帮助到别人就是一种快乐。”而照顾老人的杨永红说,“别人都说我傻,但我觉得照顾老人能获得一种幸福感,这算不算是一种‘傻人有傻福’?”发现了吗?他们并没有把奉献当成一种苦差事,而是把帮助别人真正当成了一件让自己感到快乐的事。这样的境界,值得敬佩,也会支撑好人们走得更远。





倡导助人为乐,一方面是因为社会需要。比如,“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或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强调的都是有了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能让我们生活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路见不平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不留名、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目之所及的助人义举,让我们心中充满了昂扬向上的正能量,激发了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





但另一方面,助人为乐也是一种自我需要。为乐,就是从中找到了快乐。快乐是一种对好人的褒奖,比起鲜花掌声,快乐更是一种内生的、更强烈的动力。做好事,免不了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甚至有时候要承担一定风险,要说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恐怕并不客观。但付出也可以是一种快乐,比如医生看到病人的病情好转,心里会发自内心的高兴;比如志愿者们帮助老人打扫卫生,看到行动不便的老人生活环境焕然一新,也会感到自己的劳动很有价值。这种快乐,不同于物质上的满足,而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更是自我实现后的充实感——引导更多公众发现这一快乐,体会这一快乐,进而习惯于自己创造这种快乐,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助人为乐精神的感召力。





好人故事,在许多人看来,往往带着一丝悲情色彩。事实上,把好事长期做下去,当然少不了坚持和付出,但也需要精神上的正向反馈——助人为乐,“助人”本就不简单了,“为乐”更是不容易。好人郭明义曾说过:“每做一件好事,就有一股幸福感涌上心头。”以帮助别人为快乐,以奉献社会为幸福,这正是最值得向好人学习的地方。(张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