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奖励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群众 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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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彭小萍、通讯员杨保华)6月27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厅制定出台《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下称《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湖北省范围内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办法》规定,对提供以下六类情形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群众,将给予200至50000元奖励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打掉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及各类子弹的;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同时,对经群众举报查获特别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的,公安机关的奖励金额将不受50000元上限限制。





湖北各级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受理,严格登记制度,及时开展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省公安厅涉枪涉爆举报电话为027-67122636,群众也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当地公安机关及派出所,反映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据悉,湖北省公安厅此前向社会发出《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提醒有非法制造、持有、买卖、使用枪爆物品及制造、销售仿真枪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物品,公安部门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