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直7个部门一起研究这个事……
暑假即将来临,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安排是不是已经提上了日程?假期怎么过?“补课”是绕不开的关键词。
今天,市教育局、市绩效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7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通报。
会议有哪些亮点,小编为您一一分析:
取缔关停205家无证办学机构
指导157家办学机构审批办证
2017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办学清理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49号)。《通知》明确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舒行刚为召集人,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长沙市清理整治无证办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了27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形成了清理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长沙市取缔关停无证办证办学机构情况
长沙市获准办证机构情况
这些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今天,发布《长沙市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下一阶段的治理对象和措施。这些情形将被重点整治:
无证办学行为
?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为;
?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以
班级授课制
形式、组织
5名以上(含5名)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
的行为;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以“××学校”“××教育”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未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依托已取得的合法办学资质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办学活动的行为;
?伪造、变造或租借、盗用他人《办学许可证》开展办学活动的行为;等等。
?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开展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为;
?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以班级授课制形式、组织5名以上(含5名)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的行为;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以“××学校”“××教育”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未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依托已取得的合法办学资质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办学活动的行为;
?伪造、变造或租借、盗用他人《办学许可证》开展办学活动的行为;等等。
违规办学行为
(1)违规招生行为。
?以选拔生源为名组织小学毕业生考试、测试、竞赛以及以考试、测试、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行为;
?以“名校名师”、“命题教师”授课或以“包录取、包过线、包提分”为名引诱招揽生源的行为;
?将五年制大专、对口升学与成人高考培训、自学考试助学混淆或以“××方向”取代“××专业”诱导学生的行为;
?未经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招生的行为;
?利用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组织生源、发放高额回扣或利用生源学校教师有偿招生的行为;等等。
(2)违规教学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学科培训以及违规聘请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的行为;
?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等等。
(3)违规收费行为。
?跨学年、跨项目的捆绑收费行为和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行为;
?未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或实际收费明显高于公布标准的收费行为;等等。
(4)其它违规行为。
?在消防、食品、安保和校车等设置配备和管理方面明显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等等。
势在必行 回应群众关切
有的培训机构无证经营,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有的培训机构无专业老师,师资水平很难保证;有的培训机构违规组织竞赛活动。
这些乱象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有损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有损于教育的形象。
有的家长坦言,送孩子补习属无奈之举,看到周边的学生都在补课,自己的孩子不跟着补课,就有可能掉队;特别是个别培训机构以为民办学校推荐生源为名,组织培训考试,收取高额费用,严重扰乱了教育生态。
对于“补课”之多,教育局长卢鸿鸣看在眼里:
“有的学生课余时间不是在补课、就是在去补课的路上,放学补课、周末补课、寒暑假补课。”
“补课占用了学生的休息时间,增加了学生负担,轻则可能引起学生的反感,重则让学生更加厌恶学习,不利于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
与“补课”相对的,是“减负”之难:
“现在课内减、课外增,校内减、校外增,学校减、家长增。”
今年1月-5月,市教育局收到了40多起关于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的投诉举报。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就是开展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的“初心”:
基本清除办学场地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无证办学机构,基本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基本遏制违规办学行为,群众投诉举报率明显降低,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鼓励规范办学行为
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要治理,规范、健康的办学行为更要支持。对既成办学事实、基本符合条件、办学意愿强烈的民办教育机构将加强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办理办学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教育局长卢鸿鸣说:“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的方针没有变。
对无证无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办学行为,我们要严厉打击;
对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和发展素质的办学行为,我们要积极鼓励;
对单纯以分数为核心,拔苗助长,过早对孩子进行单一知识灌输的办学行为,我们要坚决反对;
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要大力支持。”
让我们一起把孩子肩上的重负卸下来,给他们时间去摸索、去思考、去成长,给他们道路去开拓、去跌倒、去攀登。
总编辑丨亦小秋
校 对丨晓 白
编 辑丨留 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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