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商遭绑架案:受害人天天朗声祈祷盼邻里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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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依斯甘达(右)在休庭后,在庭外召开记者会。(马来西亚《中国报》)
中国侨网6月29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有关马来西亚的一起华商被绑架案,案件的4名被告当地时间28日早上如时出庭。受害华商当天表示,在被绑架期间,天天朗声祈祷,期望让邻里发现不妥。
华商28日在被告辩护律师盘问时指出,他被困在屋内,由于绑匪也在屋内,因此,他没有大声求救。
他说,他有时是高声祈祷,以期能引起邻里注意。
“我被困在一间房内,无所事事,除了害怕之外,就只能祈祷了。”
他说,他每天也会用半小时做运动。
“我被绑架一个月后,才被提供一桶水抹身,而绑匪每天都让我刷牙。”
他说,在被困的首个地方,他只能睡在砖块地上,被移至第二处囚禁时,才有床褥。
“当初,被绑匪掳上车时,我还问他们,是不是绑错人了,因我及家人都是好人,没有得罪人,但绑匪以广东话加马来语说,是为了赎金。”
他说,不管在生意或钱财上,都没有与人发生纠纷。
“我不确定绑匪们的手法是否专业,但他们来掳走我时,身穿制服。”
另一方面,针对华商认出被告们的声音,被告代表律师拉运德仁非常质疑,并指华商是在脱绑8个月及16个月后,才去警局认声音,根本无法作准,加上绑匪当时戴着面罩,声音也会变模糊。
此外,拉运德仁的律师同僚也质疑华商,并指出,华商通过3次的辨认声音,共认出了7把声音,意即7人,但华商供证时却说,在被困期间,只有5-6人在屋内看守他。
本案4名被告廖志伟(38岁,来自柔佛新山)、刘兴华(31岁,柔佛士姑来)、谭福安(38岁,霹雳太平)、钟义龙(40岁,霹雳),周四(28日)早上如时出庭。(人名皆译音)
本案承审法官是哈山阿都加尼,控方包括卡欣阿都拉副检察司、慕哈末阿斯亚副检察司及沙鲁依山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拉运德仁。
4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12月26日下午5时55分,与另两名仍在潜逃的同党,在关丹英迪拉马哥打甜园酒店泊车场,合伙绑架及禁锢华裔商人(54岁),以索取500万新币及400万令吉,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3条文,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判死刑,可被鞭笞。
此案于6月26日起审讯至周五(29日)。
华商于2015年12月26日被绑架后,遭绑匪禁锢74天,即2016年3月9日才安全返回关丹,事后出席公开活动时,感叹自己劫后余生,亲情可贵,被掳绑之事仍历历在目,让家人很痛心。
涉案众多被告于2016年12月30日起,被带上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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