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对3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4被告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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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柳州6月26日电 (周潇男 覃柳苏 韦家勉)6月26日上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对3起毒品犯罪案件、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其中4名被告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被判处死刑。





当天宣判活动中,黄祖托、覃祖如、黄黎强、宁博振贩卖、运输毒品案成为关注焦点,案件涉海洛因达2105.34克。涉案的4人经柳州中院审理后判决:黄祖托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覃祖如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黎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宁博振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另两起宣判案件中的6名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2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二年不等的刑罚。





当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该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2017年以来,柳州市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3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73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15人,重刑率为13.17%。





通报称,与2016年相比,2017年毒品犯罪案件数据呈现“两少”的现象: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减少了29.4%,二是犯罪人数减少了35.8%。说明通过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发挥了刑罚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和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该院副院长王岗强调,零包贩卖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近年来居高不下等问题亦不容忽视。面对依然十分艰巨的禁毒工作任务,柳州中院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这一刑事诉讼原则,不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试点改革,提升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