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拍“人贩”照片发到微信群 结果被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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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拍“人贩”照片发到微信群





她见对方老在广场转悠,就怀疑其想拐走小孩





结果构成诽谤他人,被拘留5日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忻城女子韦某看见另一名女子行为诡异,怀疑是人贩子,于是偷拍该女子照片发布到微信群,提醒网民注意。岂料,她的做法为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6月5日,韦某因构成诽谤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6月1日晚,韦某带着小孩在县城中心广场玩时,发现一名女子老盯着一个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怀疑对方是人贩子,于是加以留意。





次日晚,韦某再次带小孩到广场,又看到这名女子。韦某观察发现,搭载该名女子前来广场的是一名开摩托车的男子。男子将车停在县影剧院门前等候,女子则在广场上转悠。





韦某更加怀疑该女子是人贩子,便偷拍了对方的照片,并上前质问对方想干什么。女子不愿回答,并支支吾吾地朝着影剧院方向走,跟男子骑车离开。





当晚,韦某在一个微信群发布了女子的照片,称女子疑似人贩子,老在广场转悠,想拐走小孩,提醒微友注意。随后,很多微友把女子的照片和信息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女子疑似人贩子的信息一时在县城传开。





不料,韦某的行为,让被偷拍女子及其家属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女子被熟人认出,并指指点点。女子随后报警求助,并找到韦某论理。





6月5日上午,韦某迫于当事女子和其家属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警方认为,韦某怀疑别人是人贩子后,就偷拍对方照片发布到微信群,并附上对方疑似人贩子的言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为此,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