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近一年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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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对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刘小红摄





中新网太原6月6日电 (刘小红)记者6日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7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山西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0种,收回流通中假药和走私药品8种;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16亿元(人民币,下同)。





在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对行政权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对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自去年7月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据了解,截至2018年5月,山西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507.79亩;保护被污染河道、水域、土壤574.62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类固体废物90余万吨;督促行政机关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202家。





同时,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818.79千克,收回流通中假冒伪劣食品715.53千克。





另外,山西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16亿元,其中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3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0.11亿元。





截至2018年4月,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680件诉前程序案件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27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173件;水务部门52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46件;住建(房管)部门41件;林业主管部门33件,商务部门30件,城管部门24件,食药监管部门16件,质监部门9件,财政部门8件,公安部门7件,人防部门5件,文物部门4件,农业部门3件,矿产部门1件,畜牧部门1件,以上部门共占比20.7%。





对此,崔国红介绍称,山西全省检察机关接下来将以办案为中心,加大检察监督力度、重视诉前程序作用、完善相关机制建设、培养专业化公益诉讼队伍,进一步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崔国红说,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设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