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法院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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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给群众解读《环境保护法》宣传资料。浦北县人民法院供图





法官现场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浦北县人民法院供图





广西新闻网浦北6月5日讯(通讯员 覃世武 廖显华)6月4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环境保护局在浦北县江滨西路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在宣传活动现场,浦北人民法院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现场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感兴趣的环保法律问题,浦北法院法官和县环保局干部都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让更多群众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环境保护无小事,一定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共同维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浦北法院行政庭庭长梁斯林还结合日常审判工作经验,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为现场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激发群众今后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和意识,有力促进了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据悉,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38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多份,营造了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