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二审维持原判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二审维持原判’,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正文开始:
新华社杭州6月4日电(记者吴帅帅、陈晓波)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检察员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
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2018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当日近9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莫焕晶自首是否成立、物业消防缺陷是否足以减轻莫焕晶的刑事责任、一审判处死刑是否适当等核心问题进行辩论。
- 比电工还厉害, 杭州自然野河被它祸害, 餐条都钓不到了
- 杭城今日大小事丨这周开始,在杭州一秒穿越“文艺复兴”时代!一
- 高考结束!杭州这所历史与朝气同在,颜值与实力并存的大学欢迎你
- “超级高铁”要来了,时速400+,上海与杭州率先享受这一福利
- 在杭州到底要多少月薪才能把日料吃到爽?看到结尾你就懂了!
- 杭州三墩发生大面积路面塌方 一辆挖掘机掉入坑中
- 保姆纵火案二审被判死刑:活着的他,感动了所有人
- 杭州中央豪宅区,还有44席有天有地的生活方式?
- 可直接申领杭州牌照的新能源车范围有变
- 豪世华邦:2018杭州房屋限购政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