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之后,路长来了,这是个什么“官”?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河长之后,路长来了,这是个什么“官”?”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先弄明白,路长是干啥的?





其实看字面意思,就很容易理解。路长,一路之长,管路、护路、畅路,一句话,道路“管家”。





小伙伴们会问,管路护路畅路不是有公路部门和交管部门吗,干嘛还要设专门的路长?





来看看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一个信息:至2017年底,湖南的农村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0万公里。随着农村公路的不断延伸,农村汽车也越来越多。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许多农村公路长期失控漏管,交通事故频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常德、娄底等地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已经占到当地全年交通事故的4-6成。交警队的小伙伴说,农村公路普遍狭窄,坡陡弯急,平交路口多,无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标志,极易发生事故。





这是在农村。城市是什么情况呢。小伙伴们就更有感受了,一到上下班高峰期,路上堵成一团,要是下点雨下点雪,更不得了,总有“亲吻”事件发生。至于街面上占道经营、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一些小餐饮店不自觉把餐厨垃圾扔到大街上……这些个事,屡见不鲜。





很显然,光靠公路管理部门或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这事办不好。





所以,路长应运而生了。他(她)就像一个大家长,把这些事统统管起来。路面破损了,及时修补;护栏坏了,及时更新;没有安全标识,第一时间装上;交通堵上了,第一时间疏解;绿化破坏了,得修复;发现占道经营,必须劝退……





第二个问题来了,谁来当路长?





湘伴君举个例子。2016年9月,浏阳在全省率先实行“路长制”。市长担任“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担任路长,乡镇长担任分路长,下面还设路段长。全市所有的路,大路、小路,都有路长。





长沙县“路长制”的配置也是一样。譬如,位于长沙县境内的G107国道k1582-K1612段,路长是长沙县常务副县长王国良,副路长是长沙县公路管理局局长饶逢春,分路长则有3个,分别是青山铺镇镇长彭鹏、安沙镇镇长马国军、星沙街道办事处主任郭刚。





俗话说,“参谋不带长,说话也不响”。带个长,很多事就好办了。从各地“路长制”的实践看,一般都是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党政负责人分层负责,公路、交管、环卫、绿化等相关部门全部纳入这一体系,逐一明确责任。这样高规格的配置,提高了各级部门对公路管理的重视,实现了公路养护由“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长管”。





“路长制”还有一招厉害的,就是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小伙伴们可能注意到了,在长沙、浏阳、郴州的城市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上,一块块“路长”公示牌十分抢眼:上面将“路长”、“分路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职责罗列,路人一目了然。在路上发现问题,可以直接拨打路长、分路长电话投诉。浏阳一位货车司机发现县道上有一段路树木长得太茂密,影响行车视线,正好看到路边有块“路长”公示牌,就按照上面公示的电话号码打给了路长,路长当即与公路部门联系,砍掉了“惹事”的枝条。问题解决后,这位货车司机点赞:“没想到‘路长制’还真靠谱!”





湘伴君以为,从管理角度看,“路长制”与“河长制”有异曲同工之妙。“河长制”是变“九龙治水”为“协同治水”。“路长制”是变“单一管理”为“综合治理”,都实现了责任的下沉、资源的整合,都是精细化管理的成功运用。





湘伴君注意到,无论是“河长制”还是“路长制”,都让各级党政负责人的心态都发生了明显变化,更加主动作为。“以前公路管理与乡镇街道基层关系不大,现在是重心下移、综合管理,道路隐患排查解决我们责无旁贷。”很多乡镇长说,自从成为分路长后,巡查公路成了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乡镇下面还设“路段长”,村民组成的“护路队”每天来回巡查,第一时间排查整改公路隐患。





可见,带“长”不是为了加“官”。河长、路长,更多的是为了将责任落实到人。其本质都是“责任制”,目的是为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福祉,增加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小确幸”。





这正是:河长路长不是为了当官,关键看群众满意和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