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京人”请欢呼!公租房的福利有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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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价高房租也不低,每次交完房租工资就去了大半,而且房东还时不时给我们涨房租简直是要吃土的节奏啊,想着能租到一个又便宜房子又好还不涨租的房子,想来想去也就只有公租房满足条件了。

但是公租房最近几年出现这么一些不好的现象,有一些人私自将公租房进行转租,一边向住户求租公租房,一边再转租出来,进行倒腾转差价,干起了公租房非法转租的行当!

对于这种行为,北京也在不断亮剑。这不,北京公租房出新政策了,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租金动态调整,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私租后果严重。

具体有这些变化调整: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提出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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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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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所称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意见提出,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直管公房承租人认定与变更、租赁合同履约管理、租金收缴、纠纷调处等管理工作,对危险房屋及时加固、修缮和改造。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

2.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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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区建立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北京市住房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直管公房信息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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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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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4.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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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违规转租、转借是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

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

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严禁直管公房使用权交易。

5.承租人交回使用权获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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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有序推进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

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

6.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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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西城区政府可综合考虑区域规划、工作计划、申请腾退居民的住房困难情况等因素,确定申请腾退家庭腾退顺序。

东城、西城区政府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7.改善自建房内居民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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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对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拆除违法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具备条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据保护规划及相关导则,经批准可适当利用地下空间,坚决杜绝私挖乱建。

经营管理单位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完成恢复性修建的房屋进行合理经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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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愿拆除自建房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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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9.自管公房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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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的自管公房单位与相关区政府协商移交自管公房产权并转化为直管公房后,其承租人自愿腾退或平移置换的,可按照上述政策办理。

除了公租房的保障政策,新北京人的公租房也有好消息,北京去年4月份推出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政策,要求从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配租配售。

一年来,已推出“新北京人”公租房试点项目7个、774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10个、2751套。

5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方面也表示,北京市“新北京人”分配机制的实行,进一步扩大了保障房的覆盖范围,有助于建立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

2018年,北京市将再次迎来新一轮公租房分配高潮,全年将分配公租房(含市场租房补贴)1.5万套(户)以上,“新北京人”的机会增多,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市民家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会通过保障房解决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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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送上公租房最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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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燕保·梨园家园、燕保·马驹桥家园、台湖银河湾、西集中心区运潮馨苑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1.房源情况(一)燕保·梨园家园公租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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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五所南路燕保·梨园家园。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45套,零居室14套,建筑面积约30.13-30.26平方米;一居室21套,建筑面积约49.86-50.58平方米;两居室10套,建筑面积约61.35-63.0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4元/建筑平方米·月。

(二)燕保·马驹桥家园公租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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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二街兴贸一区。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36套,零居室72套,建筑面积约30.56-37.21平方米;一居室162套,建筑面积约42.41-43.02平方米;两居室102套,建筑面积约58.46-59.7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4元/建筑平方米·月。

(三)台湖银河湾公租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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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海盛四街14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810套,零居室581套,建筑面积约44.72-45.44平方米;两居室229套,建筑面积约55.92-63.7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1元/建筑平方米·月。

(四)西集镇中心区运潮馨苑公租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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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通州区西集镇仪府路1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65套。其中,零居室7套,建筑面积约47平方米;一居室58套,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租金标准预估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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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租对象和原则(一)配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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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2月15日(含)至2017年3月7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二)配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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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项目中的唯一房源,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此次选房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

具体事项按照《通州区2018年5月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单》、《选房办理须知》执行。

三、配租排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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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备案年份、月份配租资格情况、受理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受理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受理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四、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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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房时间:

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31日

(二)选房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银河湾(西区)4号楼1层(台湖镇海盛四街14号院),咨询电话:69506058

(三)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通州区街道(乡镇)及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选房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信息整理自北京本地宝等

图片整理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