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村民发现野生"娃娃鱼" 路人收购没卖而是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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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24日讯(钟旭娟 丁梦桦 记者岳东)日前,泸州古蔺县太平镇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村民卿雷在山洪泄洪沟岸边发现一条野生“娃娃鱼”,担心受伤后救助回家,被路人出高价收购,但卿雷并没卖出,而是上报县农业局,在大家见证下将其放生回大自然。





据了解,5月22日,古蔺太平镇走马村村民卿雷在自家门前水沟岸边看到一条大鱼,起初不以为然,随后发现大鱼竟然长有4条胖胖的、长有爪子的小腿,心想会不会是“娃娃鱼”,担心水沟里脏,也怕其它人看到后起坏心眼,便用背篼将其舀起养在盆里。





很快周围村民也都聚集过来看这条稀奇。其中有一个路人对卿雷说,“你卖给我嘛,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娃娃鱼!”卿雷告诉记者,以前就听闻过娃娃鱼的叫声像婴儿一样,自己都有孩子,怎么也做不出卖“孩子”的事情,更别说这是保护动物。





随后卿雷便与古蔺县农业局农服中心取得联系,经县农业局水产专家鉴定,该鱼名叫大鲵(俗称娃娃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测量:这条娃娃有三斤多重。





古蔺县农业局水产专家分析,在石亮河一带发现野生娃娃鱼,与当地生态环境优良、禁止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等因素有关,当地青山绿水,水质纯净、环境清幽,非常适合娃娃鱼的生长。随后相关部门也对卿雷进行表扬并发放荣誉证书。





大鲵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也是最珍贵的两栖动物。它的叫声很像婴儿的哭声,因此人们又叫它“娃娃鱼”。在我国,“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两栖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