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谣被查,石泉“网警”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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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未经核实随意转发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近日,石泉县公安局信息指挥大队查处一起网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依法治安处罚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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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谣被查,石泉“网警”亮剑!

2018年5月6日9时许,石泉县公安局信息指挥大队网络监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段某游乐场发生事故视频,以及“杨家坝交流会上一个小孩坐旋转木马不小心掉下去把头压破了,血喷了到处都是”的文字。

发现视频及文字后,信息指挥大队民警立即进行核实,发现该视频所拍摄的游乐场事故系早前发生在安徽省的一起事故,被几名网民谣传为近日在我县城关镇杨家坝交流会游乐场内发生的事故,经排查,该处游乐场内近期并未发生类似安全事故,确定此信息为谣言,如不及时处置,在网络上以讹传讹会造成群众恐慌,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石泉县公安局立即采取多种措施,迅速落地查找发布信息人员。

经查,2018年5月6日,石泉县城关镇纸坊村村民王某林和城关镇新桥村村民黄某军,二人分别在各自微信群内发布游乐场发生事故视频,并配文字说明系县城杨家坝交流会发生的事故。王某林、黄某军在未经核实事故地点是否为石泉县城关镇杨家坝交流会游乐场内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微信群中随意转发,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了群众的恐慌。经对王某林、黄某军二人进行传唤询问,此二人对虚构事故发生地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且深感后悔,认错态度深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分别对王某林、黄某军给予治安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网络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警方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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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独立王国”“法外之地“,网络言论、行为都须有边界。广大网民在日常上网时,务必做到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网上网下一样,坚守道德天线,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任性自误,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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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会 刘庆勇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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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