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郑州新政发布!这两类人将享受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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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讯采访人员宋晓珊

“租购同权”来了!国际郑将这个口子开在了“安置房”身上,两类人一定收益,安置房主、承租人。

这个举措会导致学区房降价,还是安置房租赁升温,有待市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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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郑州新政发布!这两类人将享受重大利好

郑州安置房推行租购同权

去年7月,广州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再到后来湖北襄阳宣布“租购同权”,租房户子女可就近入学。有人欢呼,有人雀跃,“学区房”降价之声不绝于耳。

2017年,国家在1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城市不断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

郑州位列12个城市之中,郑州到底会如何操作?一直备受期待。

5月1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简称《办法》)发布。

“租购同权”靴子落地,口子被开在了安置房身上。

有业内人士估算,郑州目前大概拥有安置房总面积在6000万㎡左右,村民自住的占20%左右,剩余约4800万㎡。

据了解,《办法》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如有必要,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后另行印发新的文件。

安置住房统一上平台,统一对外租赁

安置房如何开展租购同权?

郑州市民高女士对此十分关注,她所在村子黑朱庄拆迁时,高女士和儿子、老公共分到了7套房,自住2套,租出去3套,目前有2套空着。

事实也的确如此,安置房数量不少,但是在租赁市场里,安置房受欢迎的程度并不高。

郑州市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解读说,《办法》的制定实施,目的是为了整合和利用满足群众自住需求外的富余安置房源,调动政府和市场各方力量,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安置住房进入租赁住房市场,将其纳入全市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提高安置住房利用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

目前,郑州计划将已列入我市大棚户区改造计划,满足居民自住需求以外的待建、在建或已建成的安置住房房源,由国有房屋租赁平台公司统一对外租赁并管理。

此外,也可与社会上信誉好、实力强的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进行合作,交由其进行统一管理。

对于尚未确定改造方案的、待建的、在建的、已建成的安置住房,郑州市将根据不同情况鼓励房屋租赁企业及早介入、提前参与安置住房项目建设。

据了解,筹集的安置住房须纳入全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可根据需要优先面向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对象和新进人才等群体进行租赁。

安置房推行租购同权,承租人可享受这些便利

租赁安置房,可享有哪些权利?

《办法》提到,“租房户”在办理落户、公积金提取、卫生计生、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务优惠措施。

这么多的福利,当然会很开心,至于这个举措会导致学区房降价,还是安置房租赁升温,有待市场观察。

不过两类人受益是一定的,安置房主、承租人。统一租赁后,安置房的租赁率肯定会大大提升,而对于承租人又将享有哪些便利呢?

便利一,承租方落户服务。

承租人为非郑州市户籍且租赁住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依法申领居住证;

承租人为郑州市户籍且租赁住房,符合郑州市落户条件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到所在辖区户籍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便利二,公积金提取服务。

在郑工作,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本人及配偶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租房时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50%;

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方在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可按年度一次性提取一年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的额度按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便利三:卫生计生服务。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由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便利四:子女义务教育服务。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户籍证明材料,按照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享有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服务。

便利五:社会保障服务。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纳入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享有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和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首席编辑 徐驰 编辑 戴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