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时评:发朋友圈“自曝家丑”也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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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最近,在广州、昆明、南宁、达州等地,交警处罚交通违法者又出新招。如果你违反了交通法规,被交警处罚,需用自己的手机发布朋友圈,说明违反交规被处罚的情况,只要集齐20个赞就可放行。如此新式的教育方式,不少群众表示,新颖、可接受。





对交通规则的坚守,需要每一位群众积极参与。但是,在约束不力、处罚不力的情况下,究竟该如何倒逼人们多一些对交通规则的敬畏感?这就需要让守法理念深入人心。而让守法理念深入人心,就要有处罚的痛点。让违法者在朋友圈“自曝家丑”,就找到了处罚的痛点。发朋友圈的好处在于,让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在自己的朋友圈里“丢丢人”。每一个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也都是好面子的,当不得不选择“自曝家丑”的时候,也就会触及了自尊和面子。





有了第一次发朋友圈的“丢了面子”,在今后出行的时候,曾经的违规者就会把交通规则意识放在心上,谁也不想经常在朋友圈里丢人现眼不是?这能够起到倒逼的作用。不得不承认的是,有的时候,“丢丢人”比“罚点钱”作用还要明显。





另外,发朋友圈也能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们,需要将自己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进行说明,还需要有20个朋友点赞。这就会让朋友圈里的朋友,知道违反交通法规的哪一条,造成的危害是什么,也就在潜移默化中,学到了交通法规的内容。这种处罚方式,比有关单位的普法宣传更有意义。因为:一是很接地气,案例是自己的朋友。二是范围很广,所有的朋友都能看到。三是警钟响亮,看到自己的朋友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在朋友圈丢人了,也就有所敬畏,不想步朋友的后尘,就要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