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小伙一年间骗了1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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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刊物推广工作的张某虽然不满18周岁,但他意识到,很多人需要在刊物上发表文章,于是瞄准这种旺盛需求,一年时间里骗取130多万元。日前,苏州吴江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张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通讯员陈晓静扬子晚报记者于英杰





原来,张某与王某是在一个QQ群里相识的网友。张某虽然不到18周岁,但辍学后的他找到了一份刊物推广的工作,如果有人想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就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好景不长,张某做了没多久便离开了杂志社。





2016年9月,张某囊中羞涩,就想骗点钱来花花。他知道,想在《首都体育学院学报》和《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这两个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人很多,何不借这个机会来骗点钱。





在QQ上,张某知道王某在某大学读研究生,可能有这方面的需要,就和王某说,可以在这两个刊物上发表文章。没多久,王某回复说有个同学想在这两个刊物上发表论文,张某谎称每篇文章3万元,先交1万元定金。过了几天,王某将1万元打到张某的银行卡上。后来,王某又陆续和张某联系多次,说有同学、老师想在这两个期刊上发表文章,张某全部答应下来,每次都先收钱,这样一直持续到2017年的六七月份。





后来法院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张某谎称有渠道可以帮人在《首都体育学院学报》《南京体育学院学报》《成都体育学院学报》发表论文,需要提前支付论文发表费用1至4万元不等为由,多次骗取王某汇出的款项合计138.5万元。





到2017年8月,王某一直在催张某退款,张某实在骗不下去了就说了实话,并到公安机关自首。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生活中应摈弃“托关系”、“走后门”的思想,否则就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