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非禁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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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





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非禁即入”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曹智)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完善管理养护机制,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全省将基本形成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意见提出,对农村道路等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投入。对农村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申请国家支持。





省、市、县级财政将优先保障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坚持把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鼓励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亦可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均向社会资本开放,各类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均享有依法依规平等参与的权利。县级政府要本着“非禁即入”的原则,将不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意见明确,县级政府要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相关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有路必养”,省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给予一定补助。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确保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