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检察院就"鸿茅药酒"事件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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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近日备受关注的“鸿茅药酒案”有了最新进展,各部门都先后对此事做出回应。

内蒙古检察院:鸿茅药酒案证据不足

4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部、检察院就"鸿茅药酒"事件作出回应

公安部:已责成内蒙古公安开展核查

4月17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公安部、检察院就"鸿茅药酒"事件作出回应

国家药监局:正论证鸿茅药酒转化为处方药

近日,有关鸿茅药酒的相关讨论,也让鸿茅药酒到底是药还是酒这个困扰消费者多年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4月16日,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对鸿茅药酒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一是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二是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综合@内蒙古检察、@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彭金美 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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