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银霞夫妇及女儿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万被起诉

《苏银霞夫妇及女儿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万被起诉》是由傻大方资讯,傻大方资讯,傻大方资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倾情呈现给您的。

正文开始:

原标题:苏银霞夫妇及女儿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万元,已被移送起诉

  4月12日,山东聊城冠县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开庭审理。

  于欢案中的暴力讨债背后,是这个涉黑团伙的猖獗。起诉书显示,该涉黑团伙共被指控9个罪名,其中3个罪名与苏银霞、于欢母子有关,分别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于欢被改判5年有期徒刑之后,吴学占等人涉黑案已庭审结束,等待判决,苏银霞夫妇及其女儿也面临可能被刑事追责的后果。

  4月13日,澎湃新闻从相关律师处获悉,2016年12月苏银霞及其女儿于家乐因涉嫌经济犯罪先后被刑拘,2017年6月,于欢父亲于西明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拘。目前,该三人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已移送起诉至法院,正等待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两千万元”。

  澎湃新闻多方调查和梳理相关文书发现,于欢案发前,苏银霞家庭及企业因资金链问题正陷入困兽般的窘境。

  高利贷

  2017年5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在其官网公布,聊城市公安机关已打掉吴学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聊城警方在通报吴学占涉黑案的当天,也在其官网通报了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情况。通报称,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

  工商资料显示,位于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司源大工贸成立于2009年,最初注册资金5000万元,2014年增资至一亿元,为苏银霞一人独资所有并任法人代表。苏银霞生于1970年,公司对外宣称,其有职工200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6名,自主设计研发人员10名。经营范围包括刹车片、汽车配件、轴承锻件、钢材、板材等。

  该公司安全生产副组长刘付昌称:“源大工贸做多种贸易,钢材近几年下滑得厉害,都赔进去了。企业都需要银行支撑才能干起来,银行缺资金,没钱了,(贷款到期)只好借高利贷的钱还银行。”

  苏银霞曾写“情况反映”称,2014年7月,受市场影响公司经营状况低迷,恰逢此时,公司在银行的贷款到期,借高利贷乃按时还清银行贷款的无奈之举。

  据吴学占等人涉黑案起诉书,2014年7月28日,苏银霞夫妇向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借款1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至2015年10月20日,苏银霞共计还款154万元。2015年11月1日,苏银霞夫妇再次向被告人吴学占、赵荣荣借款35万元。其中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另外25万元,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于西明名下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约定如逾期未还款,将该住房过户给赵荣荣。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6日,苏银霞共计向赵荣荣还款29.8万元。

  一个年盈利可达500万的企业,为何会还不清一百来万的借款?

  澎湃新闻查阅的多份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苏银霞及其源大公司陷入多起合同违约诉讼,在向吴学占借款前后,她因资金问题,官司不断。

  据河北唐山路北区法院的判决,2015年3月2日,唐山市民王华君借给源大工贸、苏银霞1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4月1日,利息为月息3%,事后源大工贸及苏银霞没有归还。王华君起诉至法院后,苏银霞辩称,曾经找案外人王国栋借过钱,但后来没借成,所以借款不成立。

  法院审理查明,苏银霞借了王国栋200万,王国栋急需用钱,苏银霞同意王国栋“找谁有钱,向其借钱用于偿还拖欠王国栋的借款”,后王国栋找到王华君,源大工贸还向王华君出具借款100万用于归还王国栋欠款的协议。法院遂判决苏银霞败诉并履约。

  据济南中院的判决书,2013年4月13日,仲利公司与源大工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仲利公司花420万元购买一台摩擦压力机,然后出租给源大工贸。源大按期支付租金,但判决书显示,源大仅付了265万租金,还有89万没有付。2015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源大工贸向仲利公司返还摩擦压力机及40万履约保证金。

  济南中院的( 2015)市商初字第1585号判决书,亦是同样的融资租赁合同违约,法院也于2015年12月判决苏银霞返还机器设备、支付违约金。

  互保

  高利贷之外,拥有企业的苏银霞并非没有走其他融资途径。

  聊城中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6年1月,源大工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聊城分行借款788万余元,借款期限到2016年7月22日。冠县柳林轴承公司及苏银霞夫妇为该笔债务作最高额保证。

  这笔贷款借于吴学占团伙催债期间,苏银霞没有用该笔贷款偿还剩余的高利贷,借款3个月后的2016年4月于欢案案发。澎湃新闻无法核实该笔款项的去向。

  包括上述文书在内的多份公开裁判文书显示,苏银霞的企业与冠县的多家企业之间,存在一种特别的关联——互相担保债务,以获得资金。

  苏银霞的女儿于家乐,任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是山东宏天国际贸易有限,一是山东正典投资有限公司。前者成立于2014年,苏银霞任监事,后者成立于2012年,于欢姑姑于秀荣亦是股东,二者注册资本皆为1000万元。

  于西明的代理律师王章波、于家乐的代理律师赵鹏告诉澎湃新闻,正典公司实际上是一家在社会上介绍投资人,向赛雅公司等公司进行投资的中介机构。

  多份裁判文书显示,于家乐的正典公司为母亲苏银霞的源大工贸做债务担保,母女俩的3家公司又一起或者分别,与冠县经济开发区的其他公司互相担保,获得借款。

  三份来自济南中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冠县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向济南市民刘尧、王喜凤、王敏借款,正典公司、源大工贸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

  十余份济南市、历城区两级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14名济南市民通过正典公司,借款给赛雅服饰公司,正典投资公司、源大工贸公司自愿为赛雅服饰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澎湃新闻据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文书统计,14名市民借出款项达1000万元,这些借款多为几个月的短期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8%,利息支付时间为每月25日。借款的时间从2014年开始持续到2016年6月。这个时间基本贯穿2014年7月,苏银霞向吴学占借高利贷,以及后来吴学占等人来逼债,酿发于欢案的全过程。

  律师王章波、赵鹏及苏银霞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均向澎湃新闻证实,赛雅服饰在收到“投资人”的钱后,又把钱“出借”给了苏银霞的源大工贸。正典公司、源大工贸与赛雅服饰、新宇制钢两家企业,实际互保借到的金额不止1000万,而是2000万。

  新宇制钢董事长蔚文国曾接受媒体采访说:“是源大(工贸)公司当时资金紧张,苏银霞的女儿在济南成立一个公司,在那儿融资,我们是以受托支付的形式把这个钱转过来,就形成目前这个局面了。”

  官司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两级法院的多份判例,包括王喜凤、王敏、李健等在内的十余名出借人,自2016年5月后,陆续向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其通过正典公司存入赛雅公司账户上的钱,到期没有得到清偿,依据合同等证据,要求法院判决赛雅服饰归还其本息,正典公司和源大工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但是,赛雅服饰提起了上诉,称其公司与原告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出具的借款合同上面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为伪造;原告汇入的款项,该公司根据另一被告正典公司的要求全部转入其指定账户,该款项与赛雅公司无关。

  法院文书显示,2016年12月9日,正典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家乐被山东省冠县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立案侦查,2017年1月13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2017年1月13日,苏银霞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二审法院审理上述诉讼认为,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查机关,所以二审法院撤回原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起诉。

  澎湃新闻检索裁判文书发现,在担保赛雅服饰、新宇制钢的债务时,源大工贸自身早已债台高垒,不堪重负。

  2016年8月17日,因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冻结冠县柳林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冠鹏金属薄板有限公司、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聊城市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穆庆玉、崔秀兰的银行存款51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16年10月28日,因欠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法院裁定冻结山东源大工贸、山东润和纺织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及以上企业负责人苏银霞、卢徽、赵凤格,及于西明、张振永、赵凤忠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7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6年11月23日,因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源大工贸、苏银霞夫妇及保证人冠县柳林轴承公司偿还808万余元借款本息及后续利息。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苏银霞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最后一次是2017年5月26日,因为拒不履行支付原告借款本息808万余元。

  现状

  2016年4月14日, 在于欢案发后,源大工贸公司仍然在生产营业,直至苏银霞被警方带走。

  于欢姑姑于秀荣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苏银霞是2016年12月15日于欢案开庭当日,被警方带走的,2017年1月14日,家属收到冠县公安局送来的逮捕通知书,称苏银霞及于家乐母女均“涉嫌集资诈骗”被羁押于聊城市看守所。

  律师赵鹏介绍,赛雅服饰张振永于2017年5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于家乐被捕后,经与办案机关沟通,于家乐罪名由集资诈骗更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律师王章波介绍,2017年6月6日,公安机关认为于西明是正典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于西明刑拘,关押在聊城市看守所期间。2017年11月,于西明突发脑溢血,经抢救之后,被送进聊城医疗监管中心接受治疗。经过五、六个月治疗和恢复,现在还是一条腿和一个胳膊不能恢复正常。王章波三次申请取保候审,未被批准。

  “目前,苏银霞、于家乐、于西明、山东赛雅公司、张振永、以及赛雅和正典公司两名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移交至高唐县检察院公诉,高唐县法院审理。前几日,高唐县法院又将审限延长三个月。”赵鹏说。

  4月12日,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开庭,于秀荣上午开完庭,又急忙赶回源大工贸厂区。工厂停产、停业、停水,办公楼院子打扫得很干净。

  律师赵鹏介绍,于家乐在看守所内担心姑姑经济紧张,还托他带话出来,想将源大厂子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