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分 | 2018年天津高考第一次英语考试成绩12日起可查询(附成绩

查分 | 2018年天津高考第一次英语考试成绩12日起可查询(附成绩

2018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春季高考(分别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高职升本科考试评卷工作已于日前结束,自4月12日上午9时起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分别点击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成绩查询链接或天津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生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的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二、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招办查询。

三、4月13日起,高职升本科及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考生如已在网上报名时订购速递成绩单,市邮政速递局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考试成绩通知单陆续送至考生填写的收件地点。

另悉,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规定,考生查询或收到成绩后,如对本人的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4月13日上午10时前,到报名所在单位出示本人考生证,填写“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考生号、申请复核科目,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逾期不再受理。

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绩复核工作。各科目的复核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等情况。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答题卡(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市高招办关于做好

2018年3月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2018年3月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绩复核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办)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各区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招办)负责本区考生成绩复核

申请的受理统计、实施复核、结果送达及咨询解释工作。

高考成绩复核工作成立由学科专家、教育测量专家、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的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对经复核后有异议的答

卷进行最终认定。

二、复核程序和办法

1.考生申请。

考生收到2018年3月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的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出示本人考生证,填写“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附件1),写清本人姓名和考生号,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用(10元)。

2.考区汇总。

各区招办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数据信息汇总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高招办,并委派考务人员携带“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附件1)、“成绩复核统计表”(附件2)到市高招办参加成绩复核工作。

3.实施复核。

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全市各区招办共同实施成绩复核工作。

4.复核范围。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规定,

复核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等情况。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答题卡(答卷)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

5.书面反馈。

经复核无误的申请,市高招办在“考生成绩

复核申请单”回执中,加盖“经核查无误”字样章和市高招办公章;“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回执经考生报名所在单位送达考生本人,考生接到回执后,要在成绩复核申请单(存根)上签字。

经复核确属有误的,市高招办将予以更正,重新打印更正后的考生成绩单,由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退还考生复核考试成绩费。

三、相关要求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4月13日上午10时前,到报名所在单位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市高招办不接收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

2.各区招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的交接和送达手续,切实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确保成绩复核工作公正规范实施。

3.经成绩复核后仍有异议的,由仲裁组再次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将由市高招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

1.2018年3月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单

2.2018年3月天津市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复核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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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转载自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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