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祸!正在聚餐,天花板突然掉下重达十斤的泥块,一位老人被

小编温馨提示:前方高能,《天降横祸!正在聚餐,天花板突然掉下重达十斤的泥块,一位老人被砸中......》需要您认真观看!


正文开始:

天降横祸!正在聚餐,天花板突然掉下重达十斤的泥块,一位老人被

4月10日晚上

家住贵阳市中山南路附近的王先生

打电话给《百姓关注》求助

说他家中几位老人聚餐的时候

突然遭受了一场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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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这一块当时就掉在凳子上,我拿不动,还是很重的,可能有十多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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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点半,采访人员来到王先生家,此时,整个客厅已经乱成一团,原本挂在顶上的灯笼也掉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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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落下来的天花板碎片已经散落一地,最大的一块碎片有十多斤重,正好砸在一张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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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朋友夏女士告诉采访人员,天花板掉下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客厅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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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当时5个人在这里吃饭,天花板就开始垮下来,一开始

得少,之后一下子就垮下来一大片,隔了一会就整块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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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说,当时吃饭的有5个人,脱落下来的天花板就在他们头顶上,幸好其他人反应快才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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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那边一垮,另一边的人马上就躲开了,坐在这边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头就被砸到了,现在在医院。真的好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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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等人立即联系了物管,很快,物管叫上施工方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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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这个顶当时是你们施工的吗?这个是什么情况?

施工方工作人员 曹师傅:具体的情况我不清楚,我也是刚知道的,过来看一下现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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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最关键的是先把伤者治好,再协调解决天花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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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我们现在担心房子不敢用,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卧室里面,人是睡着的情况下,来不及躲闪,一块重达20斤的建筑物掉落下来,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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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这一套房子是他租来的,事情发生后他也及时联系了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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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这个房子我们不考虑再使用了,今天是从头顶掉下来,说不清哪天就从这层楼掉到楼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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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表示他们也会保留现场,等待第三方来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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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客厅有这种情况,有理由相信整个房子顶面,都有存在这种情况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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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里,采访人员见到了受伤的叶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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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 叶师傅:我们坐在那里吃饭,一下子顶就垮下来了,很快的就是一两秒钟。手上出血,头上缝了几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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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及时联系施工方,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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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物管方面联系了采访人员,称他们经过勘察,初步认定,天花板水泥脱落是因为装修不当引起的。另外,物管也提醒,鉴于王先生家里有住改商的情况,住改商存在很大风险,希望业主装修时注意规范施工。

采访人员:李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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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不是想改就能改

随着创业风潮的到来,很多市民都纷纷“下海经商”,同时国家也鼓励公民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但是创业者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创业初期的资金紧张。因此很多人将目光瞄准了租金相对低廉的住宅,在住宅区开办公司或者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但是在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时很可能面临诸多问题,比如邻居的投诉,工商部门不予工商登记等等,下面小编就“住改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您分析如下:

“住改商”符合法律规定吗?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二是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中也明确,允许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因此,“住改商”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但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住改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规定,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

住所使用证明

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改商业用途

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市民创业、简化“住改商”工商登记程序,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住宅都可以开办公司。尤其是部分

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纳入拆迁征收范围的房屋等

。前述类型的房屋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瑕疵或者问题,以该等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经营场所,势必会给后续经营带来影响。

特殊类型的经营活动不得使用住宅

住宅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起居。如果开办的经营实体涉及污染物的排放、可能会给居住环境带来影响的,则难以利用住宅作为经营地。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就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此外,如果某些行业对经营场有特殊规定的,则应遵守相关规定。如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旅行社以营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住改商”后应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住改商”一般发生在居民小区内,经营业主在经营的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旦出现污染、扰民等情形,则其他住户可要求经营业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虽然“住改商”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但一定也要依法进行,切莫擅自将住宅改为商用用房,切莫擅自占用居民的公共空间,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来源: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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