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宝贝”送宝贝儿 从此家长不“坑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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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宝贝”送宝贝儿 从此家长不“坑娃”

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一直是各地交警心头的一件大事。前两天交警查获的一起违法案例,让我们感到非常有必要给所有家长推荐三个“宝贝”,最大限度保证孩子的交通安全。

抱着娃开车 这家长太“虎” 

关于家长开车带孩子的错误做法,我们曾反复说过很多次,前两天我们还刚发过一篇文章:

《这几位家长太“坑娃” 引以为戒!》

,以提醒每一位家长。不料,“抱孩子开车”又有新案例。

近日,安徽六安金寨县交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轿车驾驶座位置人员异常,仔细查看才发现,驾驶人怀里抱着一名约4岁儿童。目前交警已通知该驾驶人,并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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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孩子乘车安全的关键“法宝”就是——儿童安全座椅。

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将婴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可能性降低70%,对幼儿来说,这个降低幅度是54%至80%。至于4~7岁儿童,配置增高座椅搭配安全带,与只使用安全带相比,可将其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的风险降低59%。

目前,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在发达国家达到90%以上,且大多数发达国家已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进行了强制立法。

但我国尚未对此做强制性规定,不过我们强烈建议家长根据自己孩子的身高、体重配备合适的儿童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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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购买及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有国家3C认证的产品。

◆ 注意座椅的安装固定方式应与车辆匹配。

◆ 按照产品和车辆说明书,牢固安装在后排。

未带头盔 骑摩托摔成脑出血

3月19日清晨,深圳龙华区,14岁的朱某驾驶无号牌

摩托车

搭载曹某(也是14岁)行驶时不慎摔倒,曹某未受伤,但朱某全身多处骨折,

脑内出血

。据了解,事发时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我国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而驾驶机动车则需要年满18周岁。这起事故中,小朱未到法定年龄驾驶机动车本就极其危险,没有安全头盔更是导致“脑内出血”的重要原因。

三件“宝贝”送宝贝儿 从此家长不“坑娃”

所以,

这里要说的第二件“法宝”——安全头盔。

现在有不少家长都是骑自行车/电动车载孩子上下学,年龄大的的孩子则自行骑车,甚至还有“心大”的家长放任孩子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但我们却甚少看到家长为孩子配备安全头盔。



三件“宝贝”送宝贝儿 从此家长不“坑娃”



研究显示,自行车骑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头部受伤,其中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致命伤发生在头部。但如果使用了安全头盔,则能有效减少头部伤害。研究证实,自行车安全头盔可分别使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减少63%和88%。

与儿童座椅相似,许多国家已立法强制骑自行车时使用安全头盔,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颁布此类法规。

目前我国交通法规仅对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规定,但为了安全,我们也建议骑自行车也要佩戴。因为对两轮车辆骑乘人员来说,没有它,真的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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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的孩子更醒目!

关于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我们一直提倡“被看见 才安全”的理念,如何提高被看见的几率?这就是我们要说的

第三件“法宝”——反光标识



它到底有多神奇?一段短视频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