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月空气质量排名较差10县 吕梁市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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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4月4日电 (任丽娜)4日晚,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外发布了2月份山西省11个地级市所辖94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排名,大同市的阳高县夺得空气质量最好县;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个县,其中吕梁市有5个县(市),占到一半席位。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审核结果,2018年2月份,山西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列)依次为:阳高县、左云县、五寨县、五台县、天镇县、广灵县、右玉县、隰县、神池县、沁水县。





2018年2月份,山西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个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列)依次为:(吕梁市)石楼县、(吕梁市)孝义市、(吕梁市)文水县、高平市、新绛县、(吕梁市)兴县、洪洞县、侯马市、(吕梁市)柳林县、稷山县。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空气质量排名倒数后十位的县政府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空气质量改善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不打折扣,切实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此外,大同市灵丘县、吕梁市岚县和临汾市吉县3个县,因未及时整改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维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数据有效性不足,被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全省提出通报批评,特别是吕梁市岚县和临汾市吉县已经连续2个月因数据质量问题无法参与排名。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表示,今后,凡因数据质量问题无法参与排名的,一律以最差处理。要求大同市、吕梁市和临汾市要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所有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