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的“傲慢”和李彦宏的“真话”

互联网巨头的“傲慢”和李彦宏的“真话”

昨天,百度李厂长一不小心说了一句 “实话”。

很快就让广大人民群众炸毛了!

互联网巨头的“傲慢”和李彦宏的“真话”

李厂长的原话如下:



我认为在过去几年里,中国已经越来越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而且执法力度也加强了许多。但同时我也认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加开放,相对来说也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当然我们也要遵循一些原则,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才会去使用它。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基本标准。

任何一起新闻,凡是能成为公共事件,要么是触及了这个国家的深层现实,要么触动了所有人的情绪或利益。结合上下文,李厂长的话好像也说的过去,但却忽视了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条件:凭什么李厂长能代表中国人?凭什么垄断公司的能预设用户的立场?



说到底,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效率,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没得选!他这的话逻辑是没毛病的,问题是作为一个既得利益者,在一个国际性峰会上讲“真话”,就有点伤害吃瓜群众的感情了…

这事呢,就好比小明拿着4000块的工资,在北京干着996的活,终于加班加到猝死了。Boss 爸爸一分钱不给赔,还欣慰的给小明发了张表彰报告:“加班使你快乐,愿你在天堂一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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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互联网特色——我是你爸爸

李厂长预设立场的为用户着想没啥惊喜的,相同性质的事情隔三差五的就在花式上演!

在中国,用户隐私早已沦陷了,至于订票平台、网络论坛泄露用户信息,也是家常便饭。互联网企业侵犯用户和消费者的人权益的成本低廉,操作便捷。360的水滴摄像头事件,去年的支付宝的校园日记白领丽人事件,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欺诈事件,携程和滴滴利用大数据对用户进行差异性定价杀熟事件.......



谷歌的no evi,不作恶,对中国的企业而言,像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传说!而它们do evil成本,仅需要小心计算国家和媒体的反应,计算了围观群众的愤怒值,计算了法律的漏洞,计算了炒作传播速度和收手+道歉的时机,然后继续挣他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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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互联网巨头的底线和薛定谔的猫是一样的存在…

而如此种种映射出来是中国互联网的特色:企业不尊重用户,蔑视用户的权益。

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早期的发展,得益高密度人口红利和一片蛮荒的外部环境(没有规则和秩序),为了将网络边际效应和规模经济发挥到极致,做起来再说,洗白的事情等成功了再说,无视用户的权益博取更大的利益成为整个行业的常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的3Q大战。成为巨头后互联网企业,在这个时代,用户决定市场,数据驱动运营。很可惜理想世界里作为互联网中心的用户,在现实里并不是中心,而是燃料。

在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规模红利的见顶的时刻,巨头们想要进一步向前,只能让用户进一步变成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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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剧情的反转?

1、没有竞争,导致的必然傲慢

中国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的崛起,都受益于排斥外来竞争者,谷歌离开中国,百度的的崛起,Facebook的版图范围并没有囊括中国,腾讯大肆扩张......可以说BAT乃至很多中小互联网公司的崛起都与这样的外部环境有关。这样的外部环境让用户没得选!

内部竞争呢,相比于传统制造业和地产业,互联网的马太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更为明显,赢家通吃,强者愈强。而平台到达一定体量之后,往往在整个行业横行无忌。从复制碾压中小玩家开始,到我行我素地制造平台规则,再到看上去开放却是剥削统治的所谓生态,一切都是在建立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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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互联网巨头,利用先发优势,占据流量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收割后来者,形成垄断效应,相对应的用户群体尽管体量巨大,但是在没有竞争的生态大环境中,其Rights被巨头的power碾压时,完全没有议价能力,这导致中国用户内部也没得选,QQ微信必须选一个,实在不行钉钉!

2、公民维护权益的成本过高

垄断是企业发展到一个阶段的必然现象,上述的没有竞争的垄断状态,国外的亚马逊,谷歌,facebook之流也有。但是政府,法律和监管机构作为一个第三方,在中间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同样的隐私泄露事件,美国人民让Facebook差点非死不可。集体诉讼机制可不是闹着玩的…

美国引发集体讼诉企业被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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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这一块差了点,眼下是权责关系不对称。咱们一边要求网络实名制,另一边却无对应的保护与惩处手段。一边要求用户让渡隐私,另一边却没有对应的制约手段。给了巨头们尽情摩擦用户的自由,却没给用户们拿枪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的结果是,用户的维权之路无比艰辛,闹闹沸沸扬扬的三星电池爆炸案,一年了,受害人也没得到什么实质性的赔偿。这还是对外的,对内的京东假货,携程捆绑套餐等问题还得借助六六和韩雪这些头部大V形成网络热点来解决。

什么时候,用户和互联网公司的矛盾,能通过法律解决,而不是用嘴炮解决呢?

▌三、互联网世界还能不能和谐的玩耍?

笔者早前在书店随便翻阅过一本关于大数据与个人隐私的书,名字记不清了,里面有一点印象深刻:当拥有大量数据资源之后,手握数据资源的人来个建模,只要模型科学合理,那么就可以预测某个人或者一群人的未来行为,进而“对症下药”。(数据阶级)掌握大数据,站在科技顶端,依靠手里信息科技资源来“剥削压迫”无数据阶级,这样不对称的对抗的结果是普通人必定失败。

把上面的大数据资源换成互联网资源也完全适用!

今天互联网也确实发展到了大数据阶段,在互联网阶段就不尊重用户的巨头爸爸们,我对他们拿数据干出点什么事来真没信心…

书本描述的很科幻,但是笔者在思考:超级帝国与普通用户之间可否达到一种平衡?我们在被大数据分析时是否会一丝不挂?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大潮面前,普通用户在享受了便利的同时,被侵犯难道真是一种一种无法避免的“代价”?

1、巨头与用户权益之间可否平衡

笔者觉得这种平衡在发生大型社会事件后是有望达到的,但当下并不容易,原因很简单:1)没有途径和机制;2)互联网企业对用户权益这一块基本上是靠自律。再补充一点,科技提高了生产效率可不一定促进了社会公平,公平是要靠个体联合抗争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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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再说一点,政治上有个词叫做塔西陀陷阱,说的是当政府部门一次次背信弃义时,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有人再信,这是公信力的恶性循环。

一些大企业往往以为,只要身量庞大,拥有一定的市场垄断率,就不必在乎市场的反应。消费者没有选择权,不管他们怎么骂,还是得消费我的产品。对于负面消息,能压则压,不能压就搅浑水,再不行就发个不痛不痒的声明应付了事。

今天被质疑的百度,上个星期傲慢的京东,它们也在遭遇塔西陀陷阱。其形象一旦崩坏,不仅过去的作恶不断被反复提及,而且新的举措也会遭遇市场严苛至极的审核,消费者和用户容忍度会降低,不断挑骨头。一旦新的一波浪潮涌动,用户有了新的替代品,没有公信力的打撒,会遭到用户的无情践踏!

2、如何平衡

如果要想在用户和企业中达到一种平衡,第三方介入是必然。

除了说烂了监管和完善法律机制,再补充一点:欧美政界曾经一度提出要探索拆分科技巨头路子,或至少不允许他们收购小公司,扩大垄断。如果巨头真的特别强大,另一种解决方法就是政府扮演协调角色,一方面确保用户的权益,另一方面从巨头征税(比如说超过一万亿美金的利润要征税95%)。

互联网巨头的“傲慢”和李彦宏的“真话”

当然如果能有一套机制会更好,让每个用户拥有自己的数据,选择性授权给公司。

比如说,一个用户可以不在乎隐私,并卖自己的数据给最高的出价者,另一个用户可以只让自己的数据被自己信任的公司使用,另一个用户可以只在搜索引擎里面使用。如果达到这样的境界,垄断型公司就很难剥削用户,而且大公司彼此会更直接竞争,因而降低伤害用户利益的可能性。只是这一点多半是笔者的空想罢了!

▌小结:

一线大佬都有番号压阵:不识妻美刘强东,悔创阿里杰克马,普通家庭马化腾…

李厂长也迎来了自己的番号:尊重隐私李彦宏…

在这个充满套路的互联网圈子,居然说“真话”…

在心疼这届百度公关之余,不禁感慨贵为厂长也不容易啊…

 

【作者简介】

雨人| 格隆汇·专栏作者

美股老油条一根

心心念念要去人傻钱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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