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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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障房添制度"保障",2018年,我省将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4万套。租住保障房5年可购买,那么具体应该如何申请呢?申请条件有哪些呢?详情可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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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今年湖北省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4万套。

2018年3月5日从省住房保障局获悉,《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上述问题都有了"说法",租满五年的还可以购买。

保障房建设、管理有了制度"保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办法》是规范我省城镇住房保障政策,保障城镇困难家庭基本权益,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

2018年湖北省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就业达到规定期限等。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六种情形,须退出保障房

多年来,由于缺乏科学的保障房退出机制,存在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保障性住房、不缴纳租金、出租、转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违背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对此,《办法》规定了退出机制,有六种情之一的必须退出保障性住房。

这六种情形包括:提供虚假证明,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房;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居住的;出租、转租、出借、擅自调换保障性住房的;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办法》,对上述六种情形,住房保障部门可采取责令腾退、责令限期补缴租金、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租人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对拒不腾退的,住房保障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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