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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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分值比例



浙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规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乐理 35%+歌曲写作 35%+旋律写作 30%;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视唱练耳 15%+四部和声写作 30%+钢琴曲写作 40%+面试 15%(其中钢琴演奏、演唱、专业口试各 5%)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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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设计与制作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础乐理 50%+四部和声写作 50%;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歌曲写作 40%+视唱练耳 30%+乐器演奏 20%+专业知识问答 10%。

(2)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音乐设计与制作招生计划数的 3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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