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为装修闹矛盾,儿子起诉要求父母转让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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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为装修闹矛盾,儿子起诉要求父母转让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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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购买了房屋,出于对儿子的疼爱,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产权为 “按份共有”,权属人及份额分别为“儿子90%、父5%、母5%”。后儿媳与母亲因为房屋装修问题产生矛盾,儿子认为父母不尊重他和老婆对房屋装修的意见,遂起诉父母,要求父母转让10%的房产份额,由其支付10%的房屋折价款共7万元。

1、父母出资登记于儿子名下,属于赠与

父母出资购房,并将90%的房产份额登记于儿子名下,应属于不动产赠与,并且已经完成产权登记,赠与以经完成,不可撤销。在该种情形下,该房屋的90%份额应属于儿子所有。

2、共有房产的处分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房屋按份共有人可以起诉要求分家

为了保证房屋的整体使用,因此,实践中按份共有人可以购买其他人的房产份额来分割共有房产。儿子作为90%的产权按份共有人有权起诉父母分割房产。

4、房屋产权取得不能违背道德

父母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购买了房屋,出于对儿子的疼爱,将90%的份额登记于儿子的名下,且该房屋是父母的唯一居所,父母也不同意分割房产,因此,儿子的诉请被法院驳回,因为儿子要求将父母所占房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要求与善良风俗、传统美德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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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