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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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年开年,楼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局面得到了抑制,楼市已经迎来新时代。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今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楼市价格统计数据。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继续保持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11个城市房价下降,降幅在0.1至3.4个百分点之间;广州、厦门、济南、武汉4个城市房价上涨,涨幅在0.7-3.7之间。

与上月比较,上海、南京、无锡、合肥、厦门、郑州、广州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降幅在0.1至0.4个百分点之间;深圳、杭州和福州3个城市房价持平;北京、天津、济南、武汉、成都5个城市房价上涨,涨幅在0.2-0.5之间。

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二三线城市涨幅回落。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持平转为下降,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降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分别比上月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三线城市环比涨幅分别回落0.1和0.2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表明,2018年开年,楼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局面得到了抑制,房地产调控政策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年楼市调控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楼市调控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去年以来房地产调控的一系列新政。各地为了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多措并举、因城施策、分类调控,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不断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发酵,使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局面得到了控制。

可以预见,今年房价仍然会平稳运行。因为,只有房价平稳运行,才能稳定人们的市场预期,抑制过度的住房投机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各地会根据各自城市的情况因城施策,根据自己的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房地产调控仍然要继续,仍然要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一系列长效机制和制度安排;在中央统一政策领导下,各地会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调控政策;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规划、行政等手段,供求双向调节,解决各地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供求平衡;在市场供应商品房、政府提供保障房基础上,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尤其要支持机构租赁和长期租赁,保护租赁供求双方以及相关方的利益,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尽管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住房市场发展仍然存在不均衡不充分之处,一些人仍然没有满意的住房居住,他们或者是刚需,要租房、买房;或者是改善性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新婚要有新房。

因此,未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层次的居民住房需求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应有之义。

大力发展租赁市场,让更多的人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获得更好的居住体验,是未来楼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作。租赁住房是绝对的刚需,能更好地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也最能体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精神。租赁住房或者由政府提供,或者由市场提供;或者由机构供应,或者由个人供应;或者提供增量新房,或者提供存量旧房;或者来自于国有土地供应,或者来自于集体土地供应。既能满足低端住房需求,也能满足中高端住房需求。

未来各地推行的租赁新政将得到落实,承租人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也将变为现实。承租人有望与产权人一样得到子女义务教育、落户等的权利,让租赁住房得到更多的获得感。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租赁住房确实会减少居民的负担,让居民不再成为房奴,让居民感受到除了住房,还有诗与远方,还有更美好的生活追求。

未来各地租赁住房供应将不断加大。例如,根据十三五规划,北京将增加150万套住房供应,其中租赁类住房50万套,占30%。上海将增加170万套各类住房,其中包括70万套租赁住房,占41.2%。

未来政府会加大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专门从事长期租赁住房业务的机构会越来越多。土地供应也会向租赁住房倾斜,国有土地也不再是住房的唯一供应者,大量的集体土地也会参与到租赁住房供应中。未来北京市有10万公顷集体土地将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相信未来随着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随着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上租赁住房供应的不断增加,在人口净流入不断增加的大城市,住房市场供求关系有望实现平衡,房价波动幅度也将越来越小。(作者:赵秀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