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怨恨前妻将女儿藏匿 孩子母亲:我不恨她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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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怨恨前妻,将本该由前妻抚养的女儿藏匿起来





春节前法官出面促成母女团聚,孩子母亲当场表态——





“我不恨她爸爸,我会让孩子经常见他”





执行法官上门,小梅终于能重回母亲怀抱。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苏灵艳 文/图)父母离异,5岁女儿判归母亲抚养,可父亲却将女儿藏在亲戚家不肯交给母亲。2月14日,除夕前一天,得到女儿藏匿地址的母亲,和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找上门去,女儿终于重回母亲怀抱。





2017年初,法院判决,李某和兰某离婚,婚生女儿小梅判由母亲李某携带扶养,兰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但判决生效后,兰某由于心生怨恨,将女儿小梅藏起来,连面都不让李某见,更别说将小梅交给李某抚养了。双方僵持到了2017年底,数月未见女儿的李某只能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兰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兰某刻意回避执行,对法官避而不见,并多次转移女儿藏身之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过多方走访,2018年2月初,执行法官终于得知,兰某将女儿藏在了一名亲戚家中。





为了让李某与女儿过个团圆年,2月14日中午,执行法官在李某的带领下,来到了兰某亲戚兰某某的家中。此时正值午饭时间,兰某某一家正在吃团圆饭,小梅也在列。看到执行法官到来,兰某某一家很激动,一行人将执行干警围住,坚决不让法官接近小梅,并电话通知兰某前来。





“我们选择这个时候来,就是想趁着你们都在的时候,把这个道理给你们讲清楚……”站在人群中间,负责执行的吴法官向兰某某一家讲明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阻碍法院执行公务的法律后果。看到兰某某一家有所顾忌后,吴法官趁机动之以情:“离婚本来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把孩子藏起来,是最不人道的做法,对孩子的母亲、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终于,兰某某一家不再阻挠执行干警。





“想不想妈妈?”“很想。”“伯伯带你去找妈妈好不好?”“好。那我以后还能回爸爸家吗?”“当然能回,爸爸妈妈不是夫妻了,但还是你们的爸爸妈妈。你记得过年过节也要回来看爸爸和爷爷奶奶好不好?”“好!”坐在执行法官怀里,小梅开心地笑了。





而兰某始终没有露面,执行法官联系上兰某后,兰某对法院的执行也表示了理解,并表示过后会主动与李某联系,商量小梅以后的去向问题。





当执行法官把小梅交到在村外等候的李某手中时,母女俩抱在一起久久不肯放开。“感谢法官让我们母女团聚,我不恨她爸爸,如果他愿意,我会让孩子经常见他。”李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