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采煤沉陷区安置房闲置3年 百余户村民难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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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陕西一采煤沉陷安居工程安置房闲置3年 百余户村民难入住
央广网渭南2月9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多位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下河村的村民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说,他们的村庄属于采煤沉陷区,早在2011年,当地镇政府就做出决定,对村庄整体搬迁,并在县城周边选址,招商引资建设安置房。但安置房已基本建好3年,当地的村民却迟迟不能住进去。目前,有部分村民仍住在危房里,更多的村民则选择在县城租房度日。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之所以住不进安置房,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和开发商互相指责对方违约。而这个安居工程当时开工就是个手续不合法的项目。那么安置房闲置三年,究竟谁来负责?这三年的时间里,地方政府又做了哪些工作?
安置房基本建好3年之久 部分村民仍住在危房里
记者探访山沟深处的白水县城关镇下河村上河组时,村里已没有几户人家,但李付友和弟弟还住在村里。来到他的家时,他的弟弟刚从外面的河里挑水回来,打算喂牲口。
记者:你在这儿怎么喝水?
村民李付友:喝水就喝河里的水,这里没水。
记者:从县城里面接点自来水过来?
村民李付友:对,基本上就是河里的水。
记者:多长时间拉一次水啊?
村民李付友:半个月。
下河村上河组村民仍住在饮水困难的危房里
记者在村子里看到,离村民房子不足50米的地方,有一座叫“上河煤业”的厂矿,停产的厂区已经人去楼空。这座私人煤矿,留给村庄的是一间间严重变形、裂缝的房子,有的已经完全倒塌。村民张王孝说:“有裂的,尤其现在临时搭建的石棉瓦房,彩钢瓦房。过去把它支撑住,现在就在那边住着。最严重的时候都倒了。”
村民们介绍,现在还在村里住的,有六户人家,大多数人家在2012年都搬离了村子,到县城里租房过日子。村民张王孝说,镇里2015年开始给村民过渡费,“标准是按一个房子200块钱,一户是两个房子,400块钱。有的人家里面的人口多,这400块钱有可能就不够了。”
镇政府和开发商互相指责对方违约
村民们先是盼着镇里承诺的安置房早点建起来,但新房基本建好,就是住不进去。村民王海鹏说,基本建好的安置房已经闲在那里三年了,“上河煤矿跟镇里商量,买了20多亩的地,把这个地方交给开发商,然后建单元楼。”
根据白水县住建局的选址意见,安置房用地位置在县城杜康路西段北侧,下河村西寨社北部,占地106.2亩。记者来到这里看到,现场确实已建起了6栋住宅楼,楼体都已经粉刷完毕,但道路平整、门窗安装等收尾工程还没有做。
村民眼瞅着新居住不进去,问题出在哪?原来,2011年,原城关镇政府(现城关街道办事处)和一家叫康恒置业的当地开发商签订了合同,2012年,康恒置业转手600万将项目卖给了陕西文鑫置业有限公司,之后文鑫置业又和城关镇政府重新签订了《白水县城关镇下河村采煤沉陷安置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书》。合同内容和镇政府与康恒置业签订的合同一致。不过,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了纠纷。城关街道办事处项目策划办主任王青隆称,投资商没有实力。“从2012年3月份签订合同以来,项目已经逾期三年之久,至今无法交工。无法交工的原因是文鑫置业在执行合同期间,一直没有按照合同履行。”
而投资商文鑫置业的法定代表人余卫德称,是城关镇政府没有兑现承诺。他们迟迟不做收尾工程,担心把房子交付后,镇政府更不会理会他们的损失。“政府说三个月之内要把我的建设用地给我,政府没有把建设用地给我,我咋样去建?从法律的程序来看,如果没有办到四证齐全,是不能开始施工的。”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招商合同是如何约定的?采煤沉陷安置项目,本来是一个民生工程,民生工程怎么会深陷合同纠纷的泥潭?
双方合同约定,投资商无偿建房安置因煤矿区采挖,导致桩基严重裂缝的120户群众,完成下河村沉陷区搬迁安置建设项目。作为补偿,镇政府在签订合同的三个月内,将所在地块的10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全部办理到投资商名下,投资商在30天内,将土地补偿款740万打到镇政府账户。镇政府负责解决工程建设前期的立项审批、土地征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宜。
浙江投资商余卫德称,签完这个合同,他先交了300万给镇政府,然后拿着合同到县国土局咨询了解政策。“土地局说100亩地不可能三个月给你。他们的土地从白水县要报到渭南市,再从渭南市报到省国土资源厅,一个来回至少要一年。”
余卫德称,他不敢再交剩下的尾款了,但还是硬着头皮把6栋住宅楼建好了,三栋安置房,三栋商品房。但至今,镇政府一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都没有办下来。“我们跟镇政府签订的协议里面,三个月之内必须要把建设用地给我们。要是建设用地不给我们,后面的事情办不了,一环套一环的。”
余卫德称,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处于违法状态。项目启动时,由于土地、规划等各项手续都没有,县里的规划、土地等各部门都来到工地要求查处。“实际上这个事情跟我们没有关系,责任应该是政府,咋能属于我们?政府又出来检查我们,罚我们款。我们都是找镇上的领导去协调,回头私底下解决了。”
目前,安置项目的土地手续是否齐备?城关街道办事处项目策划办主任王青隆说,这块地的土地性质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证现在还没有办回来。土地性质没有变动过来,原因是这个项目本身就是以土地置换的形式,土地指标回来以后我们就给他办了。按照2011年、2012年当时的情况,很多工程都是未批先建。更何况咱这个工程是一个惠民工程。”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土地的出让等事宜,需要经过严格的土地报批手续,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有征地决定权。白水县城关镇政府承诺3个月内将10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办到投资商名下,是无法兑现的,也是越权的行为。王青隆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承认镇政府确实有履行合同不到位的地方,但对哪些地方违约,他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记者:当时这个合同是不是有一些过度承诺?
王青隆:你要说这个的话,我没法给你回答这个问题。
记者:这个项目到目前为止,你们县里面或者说中央一级、省一级有没有拨付过相关的补助资金?
王青隆:这个我不清楚。
记者:这个你也不清楚。你们这里谁清楚?
王青隆:这个我还不太清楚。
王青隆称,他从2017年10月才开始正式接手此事,但对这个项目相对了解的多一些。不过他面对记者,大多问题却一问三不知。记者调查发现,下河村村民多年难安置的问题,已经向各级部门反映过多次。村民告诉记者:“镇里有时候说两个月,有时说五个月解决,不管是到哪也好,都是一次又一次说解决,反正到最后没解决。”
2014年县政府为下河村安置项目召开专题会议的纪要
2014年9月4日,时任白水县常务副县长的张全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下河村沉陷治理项目的有关问题,并对相关工作的进展提出时间表。但三年多过去了,下河村村民仍没有得到安置。
安置项目换过三次宣传牌 白水县宣传部未积极回应
细心的村民发现,安置项目的南侧曾经换过三次宣传牌,有村民怀疑这是镇上在套取国家或省市的补助金。村民王辉(化名)说:“因为牌子当时在安置房南边一直立着。那个牌子换了三次,都是不同的。刚开始是塌陷综合治理,第二次是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三次是安置房。他为什么要换牌子?”
这个民生工程——采煤沉陷安置项目,中央、省市是否拨付过相关补助资金,补助过多少?记者向白水县委宣传部求证,对方没有积极回应。县里打算如何推进这项工作?记者多次联系白水县委宣传部部长,以及县里主要领导,但没有人接听电话和回短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云龙称,“县领导从不接受采访”。
目前,城关街道办事处已向投资商陕西文鑫置业有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解除合同。投资商收到后向白水县法院提起诉讼,将城关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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