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如果铁路局、港口、航企合资“联营”铁水联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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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如果铁路局、港口、航企合资“联营”铁水联运业务



【观点】如果铁路局、港口、航企合资“联营”铁水联运业务

导语

推进铁路、港口、航运等多种企业主体进行合资经营,实现关联各方齐受益的格局。



【观点】如果铁路局、港口、航企合资“联营”铁水联运业务



近年来,我国推进多式联运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在铁水、铁公、公水、公航等联运方式中,铁水联运的问题最大。除了标准化程度低、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共享难等问题外,各参与方难以找到利益共同点,是根本原因。铁路系统的经营收益上缴中央,而港口发展的收益则主要归地方,疏港铁路建设在无法实现利益协同的情况下,很难做到无缝衔接。





随着国家政策改革持续推动,体制问题正在逐步破解,如通过财税政策调整,使得地方发展铁水联运带来税收等更多利益,通过推出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其先行先试,铁水联运商业开发的条件已更加成熟。



铁路和水运是竞合关系。竞争体现在平行通道的货源竞争上,南方水系发达,货源东西流动为主,两者竞争多于合作。合作则主要体现在东北、西北、西南方地区物资进出,以及国际贸易过境运输中。尤其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向中西部转移背景下,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正获得更多支持,带动中西部与沿海港口间的进出口货物交流。



同时,我国铁路系统一系列改革,均释放出积极信号。高铁的建设释放了铁路货运运力。中国铁路总公司还成立了货运部,实现客、货、运输等业务专业化管理,货运部还成立了多式联运处,积极推动铁水联运发展。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铁路集装箱办理站776个,到2016年迅速增长至1279个。与此同时,铁路系统正规划建设208个一、二级铁路物流中心,为铁水联运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目前,我国铁水联运主要涉及29个港口,共61个铁路港口站。在国际贸易过境运输中,铁路、港口合作成为必然趋势,随着铁路系统一系列积极信号的释放,更多港口的联运业务有望提升。



下一步,要推进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共同建设,联合开发铁水联运业务,实现利益共享。创新经营开发模式,推进铁路、港口、航运等多方经营主体合资经营,实现关联各方齐受益的格局。



具体操作方面,要合理规划港口集疏运枢纽场站、疏港铁路等基础设施布局,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实现港站一体化经营。在海铁联运、内陆物资下水出海需求集中的通道上,共同开发差异化、高等级联运班列,扩大铁水联运服务范围,打造铁水联运品牌。此外,研究统一铁路、水运货物品名分类,扩大海运箱上路品类范围等。



※作者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物流室主任、副研究员、博士



声明

本文刊载于《中国航务周刊》第1249期,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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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付媛媛

审   

发:张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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