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案--泗洪县通报4起农业保险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孙园镇陈石村原会计陈开云截留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时任孙园镇陈石村会计陈开云,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农业保险理赔款2万余元,用于账外支出及个人,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陈开云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孙园镇刘庄村原会计刘育军套取农业补贴款问题。2012年至2016年,时任孙园镇刘庄村会计刘育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方式套取农业补贴款3000余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刘育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双沟镇草湾村原会计何之松截留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时任双沟镇草湾村会计何之松,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村集体农业保险补偿款8000余元,用于账外支出。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何之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双沟镇周冲村原会计冯运国截留使用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1年至2013年,时任双沟镇周冲村会计冯运国,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村集体农业保险理赔款14000余元,用于账外支出。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冯运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泗洪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