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本月起,明光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快看看涨

【关注】本月起,明光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快看看涨

【关注】本月起,明光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快看看涨

从2018年1月1日起,明光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调整范围包括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下调高峰(含7-9月)时段电价上浮幅度2个百分点。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幅度由55%下调为53%,其中7-9月份上浮幅度由65%下调为63%。低谷时段电价下浮幅度41%保持不变。

      调整后,峰谷分时电价具体如下↓↓↓

【关注】本月起,明光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调整!快看看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居民生活用电:平段0.5953元/千瓦时,低谷0.3153元/千瓦时。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峰时段中的7、8、9月份不满1千伏1.2133元/千瓦时,1-10千伏1.1889元/千瓦时,35千伏1.1644元/千瓦时;高峰时段其他月份不满1千伏1.1423元/千瓦时,1-10千伏1.1194元/千瓦时,35千伏1.0964元/千瓦时。平段不满1千伏0.7658元/千瓦时,1-10千伏0.7508元/千瓦时,35千伏0.7358元/千瓦时。低谷不满1千伏0.4745元/千瓦时,1-10千伏0.4657元/千瓦时,35千伏0.4568元/千瓦时。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信息】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明光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