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托管谁来管?专家:内托管需突破“三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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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南都报道,民进广东省委员会拟向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校外午托机构管理的提案》,建议将托管尽快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提案调研显示,广东各地校外托管机构数量庞大,良莠不齐,存在食品、卫生防疫、消防等安全隐患。但目前托管机构的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存在政府监管缺位。近年来,省、市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托管问题四处奔走,大声疾呼。在刚结束的广州两会期间,民进广州市委员会也提交了《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策划总工蒋厚泉暗访了40多所小学附近的托管机构,发现许多问题……





托管难题如何破解?从今天起,南方都市报将联合各方深入探讨学生托管难题,期待找到解决之道。





溯源 校内托管怎么消失的?





2002年9月,广州市正式实施“一费制”。“一费制”是指每学期开学后,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每学期的杂费(国家允许含部分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三项费用的合计总额。但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不包括在内。





实施“一费制”的当年,马上有家长投诉学校乱收费,其中一项直指“托管费”。





“‘一费制’使学校的收费更规范了,但另一方面,学校提供额外的服务,由于涉及收费的敏感问题,很多学校就此逐步取消。”广州一教育界资深人士说。





“一费制”实施5年后,2007年8月广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各中小学不得引进社会办学机构举办培训班,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出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舍进行办学活动。这一纸“禁令”让不少学校纷纷取消了课后的兴趣班。





兴趣班、培训班被禁,为何殃及托管班?一位学校负责人一语道破:学校的兴趣班(培训班)和托管班是一起开办的,托管班收费较低,仅能维持学校水电等开支,兴趣班和培训班收费相对较高,有部分费用可以养活托管班,老师的劳动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报。





2007年和2008年间,关停托管班的学校日渐增多。为何在课时安排上不能多上一节课,让家长有缓冲的接送时间?有校长表示,按教育部要求,为给小学生减负,在校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所以一般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下午只上两节课。而且学生放学后老师们还要上课研班,还要完成日常工作的总结,任务也很重。





分析 校外托管该归谁管?





去年7月,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17社会蓝皮书》分析了校外托管的症结何在:





政策法规严重缺失,职能部门无从入手。在校外托管机构大量非法存在的同时,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都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经营者在依法取得“证”“照”之路被堵死的情况下,只好冒违法经营的风险开设托管班;托管机构追逐利益最大化,导致托管市场秩序失范。





职能部门责任归属不明显,监管治理难度大。校外托管机构的属性是什么?究竟是到工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还是由教育部门审批许可并到民政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底是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加强管理,还是根据“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落实责任?对此工商、教育、食药监、消防、民政等部门一直存在很大分歧。例如,教育部门认为,课后托管是社会行为,政府不应背上这包袱;工商部门认为,按照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后续监管应由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而消防、食药监等部门认为,按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开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的托管机构均达不到准入门槛,不可能发“证”,也就不可能对其实行监管。相关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监管职责厘不清,是导致无证无照托管遍地开花,无人监管的主要原因之一。





支招 校内托管需突破“三条红线”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民进广州市委员会集体提交提案《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民进广州市委员会副主委江东昨天接受南都记者采访,就学生课后托管问题进行了剖析。





“校外托管机构普遍处于经营无证照、收费无标准、管理无规范、监管无依据的放任状况。”江东说,但由于没有其他课后服务可以选择,家长不放心却又无可奈何,政府希望规范管理却又不能一概取缔,出现两难现象。他们在提案中建议,应当将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弹性放学列入政府民生工程,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明确课后开展体育美育等培训能否收费、由哪些部门收费及收费标准。





“目前,校外托管存在着‘合法性’的问题。”江东说,校外办托管有一些前置条件,如消防要过关,必须有两个通道;食品安全要有卫生许可证,这些都制约了很多在居民楼内开办的托管机构无法做到规范,“这也是解决校外托管远比校内托管要复杂的原因之一”。





2017年越秀区率先走出第一步。越秀将学生的课后服务作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财政补贴每生每天2元试点校内托管。“试点受到好评,但实际上也存在着不少难点。”江东说,目前校内托管时间过短,很多学生校内托管后还要到校外托管;2元的补贴利润较低,难以请到高素质人员,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延长了教师的工作时间,不少教师对课后服务的热情度不高。





江东认为,要通过政策理顺校内托管的管理,不然校内托管也很难持续下去。





“校内托管有‘三条红线’要突破。”江东说,首先涉及老师的报酬问题。如果老师要延迟到下午5点半到6点才下班,那多出来的两个小时到两个半小时就是老师的加班时间,“是否应该在绩效工资中体现老师的工作量?”





其次,如何体现政府财政投入的均等性。目前校内托管是部分人的需求,并非囊括全部学生,那政府投入要尽可能体现平等,不可能只投在一部分人身上。





最后,如果要引进外来机构,涉及国有资产的占用怎么解决,是否需要招投标?如果要收取家长费用,如何体现公益性?





江东认为,应该明确校外机构进入校园开展服务的资质和准入门槛,明确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能否领取报酬,明确学校和第三方机构的安全责任认定标准。在经费保障方面,应该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开展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





采写:南都记者 梁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