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岛乘船受伤获赔18万 法官提示境外游注意安全风险
你要看的是不是《普吉岛乘船受伤获赔18万 法官提示境外游注意安全风险》?如果是,那就说明你找对了,缘分啊,继续往下看吧。。。
正文开始: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熊琳)普吉岛乘船游玩时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消费者起诉至法院后获赔18万元。2018年春节假期临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境外游需注意安全风险。
崔先生与家人随团前往泰国普吉岛游玩。乘船过程中,船体剧烈颠簸,崔先生腰部受伤。回国后确诊为腰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出院后,崔先生将旅行社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索赔20余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崔先生对腰部伤情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认定其已构成十级伤残,但此次骨折同其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也存在一定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合同纠纷,崔先生的疾病并非骨折的直接诱因,也不是履行合同中的不当行为,旅行社的赔偿责任不能因此减轻。签订合同时,旅行社未明确告知崔先生哪些疾病不适合参加哪些项目,也未要求其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根据法律规定,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崔先生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8万余元。
昌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笑表示,预订出境游时,游客应认真阅读合同及约定的游览项目,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乘坐快艇等具有一定风险性项目时,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要求。如遇意外伤害,应留存旅行合同、境外游门票船票、意外发生前后的录像资料、同行旅客的联系方式、向我国使领馆求助的记录以及在当地医院就诊的病历等,便于维权使用。
- 在爱情里,被动的那个最容易受伤
- 陕北11岁男孩因为玩这个眼睛受伤,西安手术取出异物!过年安全第
- 中国驻泰领馆:泰国大巴事故受伤中国游客无生命危险
- 心事多却不爱说,从不愿意分享出来的三大生肖,独自受伤
- 突发!云南通海县一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生燃爆致3人死亡5人受伤
- 广东清远垃圾清运收集点发生火灾 9人死亡1人受伤
- 【都体】卡利尼奇迷之受伤,将继续缺席比赛
- 泰国一旅游大巴发生车祸 35名中国游客中17人受伤
- 达美航空一架飞机在尼日利亚紧急降落 5人受伤
- 一旦受伤自闭心门,任谁也捂不热的3大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