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审核趋严,这次公示通过率不足7%!
来源:住建部网站
1月15日,住建部公布最新一批《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8]1号),不通过率再创新低!
建筑业企业:不同意150项,同意10项,不通过率93.7%。
建筑工程二级资质升一级,不同意75项,同意2项;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升一级,不同意31项,同意2项;
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不同意21项,同意2项。
监理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不同意23项,同意6项,不通过率79.3%。
设计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不同意21项,同意3项,不通过率87.5%。
勘察企业资质升级:不同意23项,同意3项,不通过率88.4%。
审查意见中,并未详细列出“不同意”的具体原因。但是在通知中明确,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
工程业绩
其实,自2016年10月,住建部印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后,新的资质标准,除了对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就仅剩“业绩”一项考核指标了。《通知》提到:
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二级资质升一级资质”,企业的相关业绩信息需进入“四库一平台”。资质申请通不过,相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业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
1、考核指标
226号文,将建筑工程一、二级资质的工程业绩考核指标大大提高。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修改前:建筑面积 3万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2万-3万 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 12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修改前:建筑面积 1万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0.6万-1万 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 6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5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考核标准直接拉高四、五倍,资质升级难度无疑是大大增加的。因此,有部分企业想到在“业绩”上动歪脑筋。
2、业绩核查
2016年10月、11月,住建部建管司分别印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的通知》(建市资函[2016]116号)及《补充通知》(建市资函[2016]136号),要求:
对2016年11月1日前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开展业绩核查,包括外省企业(含央企)在本地区申报的业绩。
核查内容: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填报的开竣工时间、中标价及主要技术指标是否与实际一致。
2017年1月24日,住建部网站公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中,有42家建筑企业新申请或增项特级资质,22家企业没有通过审查。
不通过的原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有:
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不到相关信息,非有效业绩,不予认定。
2017年,住建部在资质申报或现场核查时,接连通报了数十起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的案例。可以明显看出,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是重灾区。
因此,建议有意向申请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的企业,一定不要使用虚假业绩,否则面临的就是:
不批准资质申请;
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公布;
1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申请。
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其相应资质,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文件原文: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8]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1月16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转专业部门审查的资质仍提交纸质材料。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
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1、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升级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月29日。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财税管理实战培训班的通知
建筑业营改增全面实施已近两年,伴随一般计税项目逐渐增多,建筑企业财税处理疑难问题大幅增加,部分企业税负也日益加重。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做好财税合理筹划、控制涉税风险、降低税负?已是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将于1月25-26日分别在济南、杭州五洋宾馆举办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税管控培训班。
主题一、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税筹划与汇算清缴
课程主讲:何老师,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硕士生导师、知名财税实战派
时间:01月25-26日(24日报到,报名截止01月19日)
地点: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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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建筑企业财税管控体系建设与金税三期稽查分析
课程主讲:李老师,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生导师、知名财税实战派专家
时间:01月25-26日(24日报到,报名截止01月19日)
地点: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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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各位新老朋友莅临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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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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