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车安全要靠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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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017年年底,尽管办到了校车驾驶资格证,但四川资阳人廖军仍对自己的遭遇表示不解。原来,他在申办校车驾驶资格证时,交警部门要求他提供医院出具的无癫痫和精神病史证明,但他跑了多家医院开证无果。在交警部门建议下,他前往社区居委会开具了证明,才办下证来。





点评:精神病史不同于犯罪记录,前者是没有任何单位有义务留存记录,毕竟病史属于不宜公开的个人隐私,而后者则能够通过公安机关查询。





既然交警部门告知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如果存在精神病史就可能无法获得驾驶资格,那么,如果申请者自知有精神病史(后天性精神病即便完全治愈,也可能随时诱发),反正也没有法定的证明开具单位,出于趋利避害心理,其或设法弄到虚假的无精神病史证明也不是不可能。再说,即便司机真的无精神病史,当其成功获取校车驾驶资格后,仍不排除会因各种原因患上精神病。所以说,无精神病史证明缺乏法律意义,无医疗资质的社区都能开具,这纸证明又有多大意义呢?





总之,更多地关心、关注校车司机的身心健康、实际困难,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长期强化安全教育,才是保障校车安全的有效举措,而不是依赖一纸所谓的无精神病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