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走私犯罪有了“独门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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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陶强通讯员李一旭胡家宝)“有了这个‘独门秘籍’,办起案来就有据可依了。”让检察官小张办案“更有底气”的是近日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与天津海关缉私局共同签署的《走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下称《指引》)。





近年来,随着天津“一基地三区”的飞速发展,走私犯罪案件数量与涉案数额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作为办理该市走私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单位,为提升办案质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由公诉部门牵头,同天津海关缉私局就走私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实践中存在的分歧达成共识。经过双方多次召开推动会、研讨会,最终制定出台了《指引》。





《指引》重点从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要证据收集、言词证据以及部分程序衔接等几方面提出指引意见,以保证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获取、固定证据,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继续与天津海关紧密配合,把打击走私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