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男子被醉酒同事打脸后还手,结果自己涉嫌刑事犯罪!难道宁
《震惊!男子被醉酒同事打脸后还手,结果自己涉嫌刑事犯罪!难道宁愿挨打?》,傻大方资讯编辑整理。我们不生产头条,我们只是社会头条新闻的搬运工!健康摘要: 来源:半岛晨报(bandaochenbaowx)、封面新闻再有一天就是除夕了,小编人坚守在岗位上,这心呐早就
正文开始:
来源:萧山日报(xiaoshanr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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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
单位年会、亲友聚餐逐渐变多。
最近你的聚餐安排连轴转了吗?
然而,因为聚餐活动多了,
因 酒后失控
最近,在杭州滨江上班的小陈就遇到了一件令他颇为懊恼之事。小陈在单位年会结束之后继续和同事们前往酒吧小酌,谁知 在起身时不小心撞上了同事老贾
当时老贾已经喝醉, 在酒精的刺激下,老贾二话不说上去就打了小陈几个耳光。年轻气盛的小陈没忍住予以还手
网络图
令小陈意想不到的是, 老贾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自己竟然涉嫌故意伤害罪
怎么先动手的老贾没事,
自己反而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律师说法
对此,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波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即 正当防卫必须是正对正在进行不法行为的人,且不能超过限度。
很多人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着不少误解,如对已经停止、已经实施完毕或被制伏、丧失行动能力的不法侵害行为人进行“正当防卫”,或故意挑拨他人向自己实施侵害行为,以此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行为都不是正当防卫。
此外,要厘清行为的时间阶段,如:
1.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得对推测或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正当防卫”;
2.
相互斗殴一般也不认为是“正当防卫”
。但是如果乙方停止、求饶或逃跑而另一方仍继续侵害的可以“正当防卫”;如果一方突然使用刀、枪等杀伤力大的凶器威胁到另一方生命安全的可以“正当防卫”;
3.起先是正当防卫,但是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了侵害人重大损害的行为属于
“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防卫”
。例如路遇抢劫在将劫匪制伏后仍对其进行进行殴打。
如果老贾拿刀直接砍向小陈头颈等要害部位,小陈的行为可以构成正当防卫,而且老贾也会被追究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在小陈躲避、逃跑、求饶后仍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小陈还手的行为亦可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是 老贾在打小陈2个耳光后并无后续侵害行为 小陈还手的目的主要是“以牙还牙”
在司法实践中,被打后
还手造成对方死亡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也非常少。 如果大家遇到类似小陈这样遭到对方殴打的情况 两个建议:一个是报警,另一个是跑。
先避其锋芒并保留相关证据,然后报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遇到的是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且是特别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即使最终造成侵害人伤亡的亦不负刑事责任。
两个建议:一个是报警,另一个是跑!涨知识了!看完有收获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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