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支付宝致歉称“愚蠢至极”,已被“勾”了的你该怎么办?
昨天起,
随着支付宝个人年度账单公布,
网友们纷纷晒出了自己的账单或年度关键词。
小编昨天就担心过隐私泄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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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天下午开始,一篇《紧急!查看支付宝年度账单前,请先看看这个》的帖子同时开始在社交平台传播。这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消费者报”的帖子援引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的微博表示,不少用户在查看年度报告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并不合理的《芝麻服务协议》。
怎么办?
支付宝深夜如何回应?
律师指出支付宝诱导“同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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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查看支付宝年度账单前,请先看看这个》称,用户在查看支付宝账单前,有一行特别小的字:“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这是一个可选项,但支付宝默认是“同意”。
而据岳屾山介绍,这个账单的查看和《芝麻服务协议》没有关联性,“所以你选择取消同意,依然能够看到年度账单。但如果你没注意到,就会直接同意这个协议,允许支付宝收集你的信息包括在第三方保存的信息。”
帖子还认为,《芝麻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值得商榷。比如,根据相关条款,“你使用服务就等于接受协议”、“根据协议,他们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您的相关信息”、“根据协议,可以将您的全部信息进行分析并推送给合作机构,还有,有权不支持您撤销第三方的信息查询授权”……
岳屾山也在微博中说,根据《互联网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同时对于信息收集,该规定要求经营者需要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面对帖子揭露的情况,不少网友表示惊讶并且反感。
网友“牛小星Aki”很愤怒:“按照条款,我终止服务之后,它还能提供给第三方,简直是‘一日入了黑社会,终身洗不白的节奏’。”
更多的网友认为,支付宝用小字体、默认“同意”的方式诱导用户接受服务协议,非常不合理,这就像此前携程等平台卖机票时搭售增值服务一样,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还可能威胁到用户信息安全。
支付宝道歉:
初衷没错,但方式错了,“愚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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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用户质疑,支付宝团队在1月3日晚间发表公开信《关于支付宝年账单首页<芝麻服务协议>的情况说明》向用户道歉,解释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并表示已经调整页面,取消默认“同意”勾选。
此外,支付宝还承诺“此前没有开通芝麻信用的用户,这次不管是被默认勾选还是主动同意,都不会因此而成为芝麻信用的用户,所以也就不存在芝麻信用因此会收集相关信息的可能”。
支付宝的公开信一共五条,其中第一条表示,默认勾选“我同意《芝麻服务协议》”这件事,“本来是希望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让用户知道,只有在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支付宝年度账单才可以展示他的信用免押内容”。但是结果,初衷没错但用错了方式,“愚蠢至极”。
已经不小心默认勾选“同意”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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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与第三条表示,支付宝已经调整了页面,取消默认勾选“同意”,如果用户希望在自己的年度账单中看到信用免押的内容,可以手动勾选该选项。对于那些已经默认勾选“同意”又不想在年度账单里展示自己的信用免押内容的用户,支付宝称可以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我的-芝麻信用-信用管理-授权管理】流程,“找到‘支付宝’这个选项”,然后取消授权。
【具体操作步骤是】
打开支付宝App,进入“我的”选项,点击“芝麻信用”,再依次进入“信用管理-授权管理”,就可以查看自己目前的信用授权情况,取消其中自己不需要的功能。
第四条及第五条则回应了用户对隐私信息的关注。支付宝表示,“此前没有开通芝麻信用的用户,这次不管是被默认勾选还是主动同意,都不会因此而成为芝麻信用的用户,所以也就不存在芝麻信用因此会收集相关信息的可能。”
同时,“很多用户担心自己的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这些问题同样是芝麻信用的生命线。用户信息的获取、沉淀、使用和分享,都会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到用户知情和同意,做到不过度采集,更绝不会滥用数据。”
公开信最后,支付宝向用户道歉:“对于这次事件给大家带来的恐慌和误解,我们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对年度账单小组表示深深的歉意,给大家添堵了。”
小编提醒:
在互联网时代,
用户要当心的绝非一个默认勾选的“同意”。
随着互联网服务的普及,“授权”这个词已经越来越常见。比如一些微信公众号在提供服务时,也要求用户授权,声称要获取用户的公开信息,包括头像、昵称、性别等。
但是,不少用户微信公开信息中,还包括手机号码、地区等信息,相关企业取得这些信息后如何使用,用户却不知情。
而事实上,很多企业提供的服务与用户公开信息并无直接关联,就算不提供这些信息,用户也可以获取相关功能。换句话说,企业的“授权”设置,就是为了获得用户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法律法规尚难对这些信息收集和使用行为全面监管。从总体趋势看,有关部门在保护公众信息安全方面动作频繁。比如,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7月,国家网信办等四部委启动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
但是,对于用户主动授权或在不注意的情况下“授权”,由此产生的隐私信息问题,却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此外,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快速崛起又迅速倒闭的企业不在少数。这些企业如何处理其之前的用户数据,也没有定论,政府的监管也基本空白。
小编提醒大家今后更加仔细,
看清互联网上的各种“同意”和“授权”,
自己的信息多留心保护。
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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