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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时中国实际存在一种“县市分离”的现象,一些比较发达的地方设立点状的“市”,但大部分行政区还是县,市本身并不管理县,当然因为中国的国情,省和县之间是需要一个联络的机构的,这个就很麻烦,有时候叫“专区”,有时候叫“行署”。
理论上,这“专区”什么的并不是行政区划,只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但按照中国国情,这种机构久了之后就会“脱虚向实”,成为事实上的二级政区,民国初期的“废府存县”造成了这么一种不伦不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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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最初的“省制”,元朝的行省也是这么来的,“行省”本身并不是行政区划,而是中央政府(中书省)在地方上的派出机关(理解为分部吧),但时间长了之后,由于长期管理一片的地方事务,这事实上就成了行政区,脱虚向实。
建国之后基本也是沿用了民国的行政区划等级,这一点大家小学的社会课本肯定都学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自治县,自治州)——乡(乡、民族乡、镇)三级的(当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能设置特别行政区)。估计不少朋友都有困惑:不对呀,怎么是三级呢?应该是省——地级市——县——乡四个级别才对啊。
这其实就是一个大Bug,省和县并不用多解释,这个“乡”这种基层行政区是建国之后新有的,此时中国毕竟是一个工业化的国家,组织能力、对基层的掌握能力大大加强,封建时代“皇权不下县”这种情况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加了这一级行政区。
但是省和县之间的这个行政区划,虽然因为受民国影响没写入宪法,但能行得通吗?当然行不通!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省直接管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县,行政效率太低了,所以这之间一定要有一个衔接,民国初期的“废府存县”确实有些失策,但民国时期又没有改正,而是改用派出机构来衔接,建国后也沿用这个习惯,于是就有了“地区”这么一个机构。
理论上来说,地区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它是派出机构,“地区”没有人大,它直接向省政府负责,它里面所监察的一片地方即有县又有市,于是80年代的地图竟然出现一个地名写三次的奇特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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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幅老的江西地区,大家看看上面的九江,出现了三次,这里面红字九江表示的是“九江地区”,红色圆圈那个九江指的是九江市,而旁边的九江指的则是九江县
这个时候,县是县,市是市,但是经过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建设,中国的经济变得很有活力,地区经济通常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城市发展的,城市对于周边地区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大大加强,于是中央政府决定改革地区体制,尝试让市管理县,1983年在经济发达的江苏首次实验。
其实,让市管县之前也有过实验,1954年颁行的《宪法》中有“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的行政区划条文,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对市管县体制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直接推动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但后来因特殊原因被取消。80年代的这次,才搞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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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种县是县,市是市的情况之前在台湾省也有,抗战胜利收复台湾后,台湾沿用了民国时期大陆一套行政区,1945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分设8县(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9个省辖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市、嘉义市、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市)与2个县辖市(宜兰市、花莲市),可以看到,既有台北县,台中县等,也有台北市,台中市等。
稿源:(绝情池水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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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真的|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