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通报“广西大巴司机甩团”事件:涉事司机等4人列入黑名单( 三 )

二是导游邹建强在车上私自兜售物品获利485元,但违法违规金额较小,该行为也未引起游客投诉,且在调查案件中邹建强积极配合,对此次案件的调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有立功表现;属地行政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导游如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85元,罚款1000元。

三是对社会人员阮国珍未经许可招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将其列入广州市旅游市场信用黑名单,加强监管。

四是对司机李运友甩客及涉嫌超载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并把司机李运友列入桂林市旅游市场黑名单,严禁桂林市旅行社企业向李运友订购产品和服务。

通过案件的查处,文化和旅游部再一次警示旅行社及从业人员,要严守法律底线,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于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必将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提醒广大游客在选购旅游产品时要自觉抵制明显低于消费成本、依靠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补贴经营者成本并获取利益的低价旅游产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降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央视采访人员 曹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