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醉驾|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



按关键词阅读:

【醉驾】www.hunanlong.com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醉驾|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醉驾//本文由热心网友[成都大佬的姥姥] 投稿。


醉驾|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

本文标题:醉驾|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

“醉驾入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科学合理

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认为

□ 本报采访人员 蔡长春 张晨

醉酒后在公众通行场所挪动车位或接替代驾驾驶进小区的不属于“道路醉驾”;呼气或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的即刑拘;汽车“醉驾”案件不起诉或免刑标准从此前血液酒精含量140mg/100ml以下放宽至170mg/100ml以下……近日,浙江省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尤其是《纪要》中的不起诉标准,引来多方关注。

浙江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近年来,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等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对“醉驾”入刑标准作出一系列新的调整。

“醉驾”入刑标准为何调整?更多“醉驾”不受刑罚,是与时俱进还是会让“醉驾”横行?多位司法实务界人士和法学专家今天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认为,多地出台“醉驾”不起诉标准,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有力贯彻,定罪量刑标准的细化将使惩治“醉驾”犯罪更科学更合理。

“醉驾一律入刑”理解不准确

其实,早在2017年,浙江省就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了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标准、适用缓刑的标准有所放宽,此次新规对“醉驾”的立案标准、免刑标准等进行了调整。

而“醉驾入刑”的观念由来已久。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后,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公安部下发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对达到醉驾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则表示,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

如今,“醉驾入刑”已经8年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这一过程中,“醉驾入刑”即“醉驾一律入刑”,成为不少人脑海中的固有印象。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在全国第二批试点法院对8个常见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其中就包含了涉及“醉驾”的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意见。意见称,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此次浙江《纪要》也提出,惩治“醉驾”犯罪,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综合考虑酒精含量以及有无驾驶资格等反映“醉驾”危险程度的各种因素,同时还要结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随着各地纷纷出台“醉驾”立案标准、免刑标准等新规定,外界也开始有了新的认识,即“醉驾并非一律入刑”,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稿源:( 法制晚报举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78059.html

标题:醉驾|多地醉驾不起诉标准出台 专家: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


上一篇:物业|长沙一业主新房木地板泡水起诉 物业被判全责

下一篇:崔先生|售票窗口捡钱包占为己有,车站监控全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