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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执行局原局长肖学军一审获刑四年半(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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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聂某辉未能继续履行其与李某善的协议,李某善再次申请冻结了聂某辉的资产,并把聂某辉等人再次纳入失信名单。聂某辉为了再次解除其与妻子的失信人名单以及被查封的财产,请求肖学军协调和帮助。

2016 年 6 月中旬,经肖学军协调,聂某辉与李某善再次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局又解除了聂某辉及其妻子的失信人名单,解封了其财产。当月的一天晚上,聂某辉将 15 万元送给肖学军。

法院还认定,李某善为了得到肖学军的关照,于 2015 年底和 2016 年,分别送给了肖学军 8000 元和 1 万元。

听到风声后向办案单位打听案情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注意到,在肖学军被查之后,娄底市中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刘景星也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查。

娄底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调查人员曾去房产部门和银行了解肖学军的财产情况,但未发现任何异常。之后调查发现,有房产部门和银行的工作人员将纪委要求调查的相关关系人名单透露给了肖学军(两名公职人员已被处理)。肖学军试图向办案单位人员打听案情,甚至希望将案件压下来。


稿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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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娄底中院执行局原局长肖学军一审获刑四年半(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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