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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男子小区“捉奸”捅死女方姐妹 家属将物业告上法庭(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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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两年前发生在湘潭九华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的案子,法院一审以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

  近日,事件又有新进展,因认为小区物业在当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死者家属将物业诉至湘潭雨湖区法院,索赔15万元。

   躲小区“捉奸”被警察和物业劝离

  与前妻离婚后,2016年4月宋某通过同学聚会认识了周某娟,二人建立恋爱关系。不久周某娟与丈夫离婚。2017年初,二人在湘潭九华经济开发区某小区周某娟的新居同居。然而,之后宋某与周某娟常因为经济问题闹矛盾。

  2017年3月开始,宋某怀疑周某娟“出轨”。为了求证,2017年4月2日20时许,宋某骗周某娟称其身在姜畲镇,实则躲到周某娟新居附近监视。4月2日22时40分左右,周某娟将交友软件上认识的男性朋友邓某带回家,二人在客厅拥抱,而后进入卧室。这一切被宋某透过窗户看到。

  湘潭中院的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看到两人举止亲密,宋某怒不可遏,用弹弓弹射周某娟卧室玻璃窗,并扬言要将周某娟杀死,之后又跑到周某娟家门口喊门。周某娟不肯开门,宋某砸坏了防盗门锁(门未打开)。周某娟与宋某都报了警。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响水派出所民警23时12分赶到现场,在物业工作人员和周某娟姐夫李某的协助下,23时55分将宋某劝离。


稿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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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潭男子小区“捉奸”捅死女方姐妹 家属将物业告上法庭(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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