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长沙男子为空姐豪掷百万遭悔婚”最新进展:男子前妻发律师声明了( 三 )


2、离婚后花费部分:
该部分的花费属于恋爱期间支出 , 小额支出如日常吃饭、看电影及双方之间购买的其他小物品 , 属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 因属赠与行为无须返还;而对于赠与贵重物品的 , 如购房、购车、金饰等大额消费支出 , 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 , 即附加了缔结婚姻的暗含条件 , 若因恋爱失败而分手的 , 如果受赠与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 , 则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 赠与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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