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农民承租地被强征:打37场官司要不回,遇行政区划调整不知该告谁( 二 )


邯郸县|农民承租地被强征:打37场官司要不回,遇行政区划调整不知该告谁
文章插图
37场官司都遭驳回承租的土地已经起了高楼
2014年的12月25日 , 魏德文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申请 , 撤销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复议 。 然而 , 却遭遇了驳回 。
而后 , 他先后向丛台区人民法院 , 以及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证行政诉讼 , 也均被驳回 。
魏德文说 , 当时被驳回的理由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 但他查阅过《行政许可法》 , 根据该法案第36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 , 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 , 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以及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 , 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 ,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的相关规定 , 政府在作出“征地”的决定之前 , 都有义务要告诉他这个承包人 , “但从头到尾 , 都没有人告诉过我这方面的事 , 更不要说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机会了 。 ”
邯郸县|农民承租地被强征:打37场官司要不回,遇行政区划调整不知该告谁
文章插图
11月11日 , 魏德文向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出示了自己持有的37份裁判文书 , 其中与魏德文对簿公堂的政府单位包括了邯郸市城乡规划局、邯郸市丛台区发改局、原邯郸县人民政府、邯郸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在内 , 共11家之多 。
从要求撤销“许可证”的行政复议 , 到起诉相关单位的行政诉讼 , 最终再到“要钱”的赔偿诉讼 , 6年时间里 , 魏德文前前后后经历了近50多个法律程序 。
从这些法律文书中 , 不难发现 , 2015年以前 , 魏德文一直致力于想要讨回承包地地 , 而在2015年后 , 他则致力于向政府讨要“征收补偿” 。
对于这种方向的转变 , 魏德文回应封面新闻(thecover.cn)采访人员称 , 看着自己以前的承包地逐渐修起了高楼大厦 , 他逐渐明白 , 讨回承包地已经并不现实 , “所以 , 我将注意力放在了讨要补偿上 。 ”
邯郸县|农民承租地被强征:打37场官司要不回,遇行政区划调整不知该告谁
文章插图
行政区划调整提起诉讼却找不到“被告”
据魏德文所提供的资料显示 ,2015年 , 魏德文先后将原邯郸县国土资源局、以及邯郸市政府 , 送上了被告席 , 要求对方给予征收补偿 。 然而 , 这两次起诉 , 均被驳回 , 前者是法院认为魏德文 “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 后者 , 则是因为 “不能认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是征收土地主体” 。
对此 , 魏德文再次感到了迷茫 , 到底状告谁 , 才能“既让自己是主体 , 同时也让被告是主体?”
经过再三研究 ,2016年7月 , 魏德文终于确定了“邯郸县人民政府” , 并将对方送上了被告席 , 要求对方赔偿300万 。 在这一次的审理中 , 邯郸中院认定“邯郸县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 , 未对魏德文鱼塘及设施作出相应补偿实属不妥 , 但提出赔偿300万元及补偿请求 , 未提供证据不予支持” , 随后 , 魏德文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邯郸县|农民承租地被强征:打37场官司要不回,遇行政区划调整不知该告谁
文章插图
尽管败诉 , 但魏德文第一次看到法院认定 , 是政府未补偿“不妥” , 而不是“不具备主体资格” , 魏德文说 , 他以为自己看到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