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在成都 , 上万名房东和租客受牵连 , 涉及金额上亿 。
更狠的是租房贷 , 长租公寓平台利用租客信用 , 贷出一笔长期贷款 , 通常为一年以上 , 用来一次性支付房租 , 用户每月还款 , 而真正的资金却流入了中介手里 。
一旦中介跑路关门 , 房东不光要收回房子 , 租客还要继续含着泪把贷款还完 , 钱房两空 , 无处可去 , 还要给别人背锅还债 , 人生大悲之事 , 莫过于此了 。
在上海、成都、西安、上海、合肥、广州 , 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
除了资本涌入外导致的乱象外 , 这些年一二线城市房价飞涨 , 租金也水涨船高 , 加上棚改拆掉了大量城中村 , 租客们被迫搬到小区里合租 , 房东们的态度也日益骄横 , 一年恨不得涨几次价、克扣乃至不退押金 , 租客的地位正变得越来越弱势 。
这份住房租赁新规 , 就是要改变这个现状 , 新规下 , 房东接连挨了3记“重锤” 。
我们来挨个说说 。
先说大家最关心的租赁指导价 , 这个制度并非首次提及 。在深圳 , 早有专家建议:借鉴德国《房屋租赁法》 , 通过全市住建系统建立各区商品房租赁和农民房租赁指导价 , 指导价每年年中更新并公示 , 出租人必须根据指导价签订租赁合同 , 允许低于指导价 , 但不得超过指导价的20% , 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涨租 。
在佛山南海区 , 去年底就发布了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标准 , 包括商业路段租赁市场、办公用房、住宅、厂房的区片划分租金标准 。
对租房者来说 , 能有租金指导价稳定市场肯定是好的 , 但具体实施起来 , 热门片区的租金还好办 , 不管是三居、两居还是公寓 , 有大量的房屋供应、成交量价可以作为参考 。
而远离市区、挂牌量较少或城中村的冷门片区 , 信息缺失严重 , 定高了会导致房东集体加价 , 定低了又会出现“阴阳合同” 。
早在2012年 ,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主席夏斌就说过:德国的租房指导价是允许上涨的 , 但要有个度 , 超过某个幅度就算违规 , 超过50%就要抓起来 。
说到底 , 租房指导价的关键并不是发布一个价格就完事了 , 还要有强有力的执行 。
租赁合同备案 , 也非常重要 。现在大部分人租房都是要签合同的 , 不管是中介还是房东 , 一般都像模像样的草拟一份模板 , 写上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 , 最后还签字摁手印 , 整的还挺正式 。
问题是 , 房东或中介毁约 , 白纸黑字的合同真有效吗?
显然不是 , 因为绝大部分租赁合同都没有备案 , 住建部门想管也没办法 , 正如离职员工跟原公司的纠纷一样 , 没正式的劳动合同 , 一切利益主张都是空口无凭 。
现在 , 条例要求合同备案 , 有据可查 , 明显对房东更加不利 。
原因在于:租房备案 , 以后就有可能交税 。
去年河北发布规定 ,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 , 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 , 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以每月租金2000元计算 , 要扣减800的免征额 , 再去掉城建、教育费附加等 , 按10%的税率算 , 大概是200多块钱 。
如果租房合同备案 , 要防止房东为了避税不备案的情况出现 , 更要考虑到潜在税收成本转嫁给租客的可能性 。
不准“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 意味着什么?显然 , 租房市场的投机资本、“二房东”们玩不下去了!
平时我们不管投资、买菜还是做生意 , 只要是“高买低卖” , 就意味着俩字:丢人 。
上文说了 , 现在大部分长租公寓的模式 , 就是高价从房东手里收来房子 , 再低价租给房客 , 表面上看起来是吃亏的生意 , 但很多中介直接收租客1年或2年的房租 , 给房东却实行月付或季付 。
多出来的钱 , 继续去高价收房子 , 资金以极快速度周转 , 试图抢占租房市场 ,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 , 资金链必然会有撑不住的那一天 。
稿源:(房产聊聊)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091192021H020.html
标题:房产聊聊|70年来首次!明年起房东迎来“3记重锤”,波及1.9亿租房者(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