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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转自新熵,作者李哩哩,编辑月见,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人人影视字幕组”一案终于落下帷幕,一审判决创始人梁永平三年半有期徒刑,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余13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处罚公布后,七百多万粉丝的博主“人人影视字幕分享”连发四条消息,除了感慨“APP的尸体可以删了”,还发出了疑问:拥有人人影视的原始数据并获取投资的人人视频为什么还没事?
很多资深用户也没能准确分辨两者的异同。两个APP名字太过相似,被整改之前的资源内容也有重合,但实际运营主体分属两个不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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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影视字幕组历史梳理(图源:新熵)
人人影视字幕组的前身可以追溯到2003年,加拿大留学生小鬼神创立了YYeTs字幕组,2006年成立独立论坛“人人影视字幕组”,2010年,人民网还发文称人人字幕组是“网络时代的知识布道者”。
但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版权监管,2014年,人人影视因版权问题宣布“暂时关站”,次年2月获得了创新工场的天使投资后选择回归,宣布转型美剧社区“人人美剧”。同年9月,人人美剧又拿到盈动投资的千万人民币的A轮融资,并推出了翻译工具“人人词典”。
直到2017年,人人影视在微博上发布文章称,“不是一家,已彻底无瓜葛”,表示“由于和投资方在理念和价值观存在较大分歧以及矛盾不断”,原人人影视团队已和人人视频进行了分割,并选择主动放弃并退出所有股权,也同时禁止人人视频使用任何人人影视制作的资源和字幕。
至此,人人影视和人人视频在股权概念和实际运作中切割完毕,独立运营。人人视频继承了前期股权,并一直在融资。迄今为止,人人视频已经获得包括百度传课、小米集团、快手战投在内的众多投资,2021年1月26日,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对外官宣,与人人视频达成战略合作。
分家后的人人影视再未获得过投资,并在简介一栏表示自己是“非营利组织”。相关项目“人人词典”版本更新截至两年前,在APP store评分4.9分,有评论称这是一款“众筹的词典”。
就在一众美剧爱好者因为判决结果留言惋惜的时候,微博网友“夕橙冷冷道”转发了今年9月29日发布的一则声明,表示字幕组在任何平台都没有官方账号,所有账号发布的内容与人人影视字幕组毫无关系。
有网友根据这则发文总结,网上的遗憾大概率是“哭错了坟”,为爱发电的是字幕组,靠运营赚到钱的是人人影视经营方,获利过、整改过、正在转型的是人人视频。
01人人影视创始人被抓,人人视频会凉吗?2019年3月,国内电影资源网站“胖鸟电影”被查,网站创始人被拘留并处以15万的罚金。更早之前,BT站长获刑三年半,被处罚金80万,罪名和人人影视字幕组一样“侵犯著作权”,监管的大锤早已落下。
“商业模式的先天瑕疵”像一把达摩克斯剑时刻悬挂在每个参与者身上。影视维权律师王悦表示:如果国内有购买版权的一方,可以以权利人身份主张侵权申诉,对于在国内无版权归属方的影视资源,海外影视权利人跨国维权手续复杂,赔偿金额较低,且性价比不高,一般诉讼意愿不高。
但近几年来,海外影视版权方对未经授权进行翻译和传播字幕的行为态度逐渐强硬起来。据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报道,2014年7月,福克斯和华纳兄弟联合起诉非法译制并传播旗下作品的15名韩国人,被告人每人面临5年监禁或者30万元人民币罚款;2016年,日本警方以涉嫌非法侵权传播动漫作品在京都逮捕两名“澄空学园”字幕组成员。
每个资源网站都有过下架整改的经历,胖鸟电影、BT网站、快播等在永久关站前都被强制整改过,人人影视字幕组更是命运多舛,但无一例外,只有在监管铁锤真正落下后,被判刑、被处罚,喧闹的“资源分享”才真正归于平静。
知识产权方向的律师张灵向[新熵]表示:由于实务中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情节都不相同,包括侵权产品相似度,是否构成侵权,刑事认定标准比民事要求更严格,侵权数量(点击量)、经营数额是否达到犯罪认定标准,被告获利情况等。
具体细节可以参考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实施上述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稿源:(创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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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影视|字幕组的冰与火,人人影视的罪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