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兄弟二人贩卖个人信息,判刑!


谢某|兄弟二人贩卖个人信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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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范丁睿】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步入大数据时代,然而,伴随着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使用等技术的成熟,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滥用的问题日益突出,骚扰电话与骚扰短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威胁着社会的和谐安定。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
——线索:“喂,是110吗?我的电话总被陌生人骚扰!”
“警察同志您好,我来报警,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总有陌生人给我打骚扰电话,还发骚扰短信!都是让我办信用卡、办保险、办贷款的,最近一次的骚扰电话竟然问我炒不炒股?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安宁!”
——歧途:“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不义之财来的快!”
谢某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混日子,打工他嫌累,做生意又不会,表哥张某正好与他臭味相投,两个“好兄弟”整日厮混在一起,梦想着“诗和远方”。2018年3月份的一天,谢某对张某说:“哥,我发现个挣大钱的‘商机’,咱俩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吧,在网上找信息,然后卖给需要的客户,一本万利!”张某一听,觉得是个“好生意”,欣然加入。
——案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抓你!
从2018年3月开始,两兄弟开始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他们先在网上搜集或从上家购买电话号码,然后在网上找客户,把信息通过QQ邮箱的方式发给客户,同时通过微信给客户发送收款二维码,客户扫码支付购买的信息费用,一万条信息卖300元。两年时间里,两人销售公民个人信息数百万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案发后,谢某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谢某|兄弟二人贩卖个人信息,判刑!】——审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经船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通过上述犯罪活动,谢某非法获利40万元,张某非法获利30万元。最终,船营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法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购买、贩卖个人信息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尤其要注意网络个人信息的保管,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和广告,防止被不法人员钻了空子!